包头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简介
包头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是隶属于包头市城建委的准县级差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本市颁布的有关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照明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按照市、区职责分工,负责对旗县区、村镇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进行检查指导。
全局内设12个职能科室,下设12个基层单位。在职职工672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6人,拥有各种工程机械设备约400台,是一支具有相当能力的市政工程管理、维护、建设队伍。管辖的市政设施为:道路350.65公里;排水管网501.45公里,其中污水管线246.59公里,雨水管线188.22公里,雨、污合流管线15.6公里,街坊小区排水51.06公里;泵站2座;路灯27267盏,15386基;桥梁洞涵21座。是我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护、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
近年来,在、市及市城建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工程管理局始终坚持“高效能管理、高标准维护、高起点建设、高质量服务”的宗旨,不断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涵、排水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力度。全体干部职工发扬“以人为本、团结和谐、奋发有为、创建一流”的市管精神,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先后被国家建设部、自治区文明委、自治区建设厅授予全国建设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全区建设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荣获包头 “迎大庆突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并多次被包头市城建委评为“经济指标完成突出单位”。局属单位排水管理所昆区维护班组被评为全国“市政工程协会优秀维护班组”和自治区第七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红旗班组”称号;道路维护所施工一队获得全国市政协会授予的优秀班组称号和“十佳”班组荣誉称号。并涌现出一批自治区级、市级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先进模范人物。同时,我局以“塑造一流队伍,争创名优工程”为方针,以服务好广大市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了市政设施建设工作,荣获了多项市级工程优良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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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包头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优势日益显现。尤其是在2011年 “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为我局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团结拼搏,奋发有为,为实现包头市市政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为包头市城乡建设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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