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质年审费用
附件:
当代集团企业注册、变更、年检、资质管理制度
1总则
1.1当代集团企业注册、变更、年检、资质管理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 出现的包括:新公司注册、公司经营项目(增减)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公司法人 变更、公司董事变更、公司股东变更、公司总经理变更、公司注册资金(增资、减 资)变更、公司年检、公司资质申请、资质季度申报、公司资质年检、商标管理等 需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审批的系统工作;
1.2为使当代集团在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出现 1.1中相关情况时,集 团及各集团公司,依据北京市工商行政审批制度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所进行 的规范化、流程化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3当代集团资质管理是依据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 范集团企业资质申报、年检等工作的规范和制度;
1.4当代集团企业注册、变更、年检、资质工作由集团信息管理中心统一管 理;各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为支持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可由集团内指定部门或经集 团批准后委托代理机构实施;
1.5当代集团企业注册、变更、年检、资质管理部门应定期查阅北京市工商 管理部门、北京市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发布的制度、流程及实施细则,不断完善本制 度及工作流程;
1.6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在办理企业注册、变更、年检、资质管理等工作时, 受特殊要求、时间等情况,可委托代理机构负责实施;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包 括:新注册公司名称核准,企业法人、董事、股东、注册资金、经营项目变更,商 标注册;二级以上资质申报等;
1.7当代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软件系统网址为:192.168.0.69/mg_asic ;该软 件的功能模块及使用权限依据《当代集团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新注册公司管理
2.1集团及各集团公司设立新企业的包括:
2.1.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1.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2.1.3股东共同制订公司章程;
2.1.4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2.1.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2当代集团新注册公司审批程序:集团投资或各集团公司投资注册的公司 应由发起
人或发起公司提交《当代集团企业注册申请表》(见附件1),不需要另
行提交请示,送集团计划财务中心审核,经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后报总裁审批。
2.3经总裁批准同意注册的公司应由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填写工商部门指定的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并送相应的工商管理部门核准通过后领取《企业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准备以下文件:
2.3.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 名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 住所证明》等表格)
2.3.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三份,全体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 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3.3注册资本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提交《企业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第二 联;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不能采用分期交付方式,应提交全部非货币出资的评估 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文件)。
2.3.4股东资格证明
2.3.5《指定(委托)书》
2.3.6《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2.3.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 后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 各一份。
2.4以上文件准备齐全及各项表格中需注册企业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完成 后,填写《当代集团企业注册、变更文件审核表》(见附件3)送集团计划财务中
心、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并报总裁审批。
2.5集团审核批准的企业注册文件后,由集团信息管理中心提交北京市工商 管理部门审核,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2.5.1由集团企业注册新公司经办人填写相应公司的支票领用单,报集团计 划财务中心审核,准备入资资本金,同时到经工冏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 户;开立入资专户后,计划财务中心根据审批的支票领用单转帐入资,入资后,计 划财务中心将入资单交由信息管理中心经办人(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 评估手续);
2.5.2在注册资本金到达工商管理部门指定帐户后,经办人递交《企业设立 登记申请书》及上述全部资料到北京市相应工商管理部门(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 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领取《受理通知书》;
2.5.3经办人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2.5.4取得营业执照的注册公司应到指定的“刻字社”办理公司“公 意”、“合同意”、“财务章”、“人名意”的篆刻工作;并到相应的“质量、技 术、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由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开设新 公司银行帐户。
2.5.5由经办人携带“公司公章、营业执照、入资单、开户银行许可证明” 等文件将
完成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划转至公司新设立的银行帐户,集团计划财务 中心配合完成注册资本金划转工作。
2.6公司注册完成后,信息管理中心将全部文件存档,由集团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依据《当代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录入;由委托代理机构完成注册的公 司档案,应由本公司负责部门与委托代理机构进行交接,并及时备案、存档及录 入;
3变更登记管理
3.1当代集团公司变更审批程序:集团投资或各集团公司投资注册的公司应
由需要变更的公司提交《当代集团企业变更申请表》(见附件 2),送集团计划财 务中心审核,经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后报总裁审批。在报送文件审核过程中如出现注 册变更内容改变应重新填报《当代集团企业变更申请表》并进行重新审批。
3.2经总裁批准同意变更的公司应由集团信息管理中心或委托其他代理机构
办理,由集团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变更手续,并准备以下文件:
3.2.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投资者
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
《企业住所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写相关文件)。同时,请按 北京市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股东转让前原股东会决议、股东转让后新股东会决 议、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格式准备相应资料(见附件 8-11)。
3.2.2《指定(委托)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2.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 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材料;
股东会决议
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作出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增加注册资本:
股东会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以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企业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第二联;
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 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注册资本全额缴足后,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加的注册资
本金不再分期缴付,应当一次性缴足。以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 (税后)转增注册资本的,仍需注册资本尚未缴足即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加部 分应与未缴部分一并按增资前章程规定的期限缴活。
3.2.4.4 减少注册资本:
股东会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三次减资公告报样(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90日后,方受理您的减资申请);
公司债务活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验资报告(采取分期缴付注册资本方式的公司不能在规定期限内 缴付注册资本的,申请办理减资登记时,不提交验资报告)。
变更经营范围:
修改公司章程;
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 件;
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后置审批的,应提交《承诺书》。
变更股东:
股东会决议;
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股权转让协议;
修改公司章程;
涉及本市国有资产转让的,还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 具的《产权转让交割单》。
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东会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 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门出具 证明文件);
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变更营业期限:股东会决议。
因增资或因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而变更登记管辖机关的:
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受理后出 具《受理通知书》及《企业迁移通知书》;
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 关向迁出企业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迁出地档案管理部门将登记档案采用 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档案管理部门;
迁入地登记机关以电话方式通知企业持《受理通知书》及《企业 迁出核准通知书》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核驳手续)。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个性的(住所、经营范围除外),应提 交个性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份。
3.3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3.3.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3.3.2《指定(委托)书》;
3.3.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 的破产裁定;
3.3.4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活算报告。活算报告中应载明下列事项:
债权债务已活理完毕;
已经结活各项税款;
已经在XX报纸上发布三次注销公告(该报纸应为省级以上公开发行 的报纸);
3.3.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4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企业备案申请书》;
3.4.2《指定(委托书)〉〉;
3.4.3根据不同的备案事项,还需要提交的以下文件、证件;
修改章程: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股东会决议;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董事(含副董事长)、经理、监事:
填妥《企业备案申请书》中的《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 明》表;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非货币出资的财产转移:
法定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非货币出资为房屋、汽车、 工业产权或土地使用权的,出具过户后的权届证明,不提交审计报告;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申请删除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的:
有关专项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按期缴付注册资本后申请延长或取消营业执照有效期:
《内资企业分期缴资申请书》(不再填写《企业备案申请 书》);
《企业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第二联;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内部股权转让导致股权比例变动:
股权转让协议;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5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3.5.1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执照:
3.5.1.1《指定(委托)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情况说明;
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
《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3.5.2申请增发执照副本:
3.5.2.1《指定(委托)书》;
《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3.6申请分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应先办理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手续,并提交以下文 件。
3.6.1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 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指定(委托)书》;
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 称预先登记材料;
《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