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加强施工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认真贯彻《劳动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从严治本,基础取胜”的原则,把安全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永恒主题,把安全基础建设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中心任务,长期不懈地抓下去,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1.3本办法体现安全生产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新。
2安全生产目标
2.1生产目标:年职工因工死亡率为零;年重伤率控制在0.3%以下;负伤率不超过2%;消灭因违章施工造成挖断电缆、光缆等地下线路事故;消灭责任交通车辆设备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严防民工死亡事故。现场达标率100%,员工持证上岗率100%,设备完好率90%,检查合格率100%。现场要文明施工,努力创建省(部)级、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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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横向到职能部门,纵向到基层直至每个职工,一级包一级,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责任制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年终认真总结评比,按规定奖惩兑现。
2.3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同经济承包责任制、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职工工资奖金分配、申报优质工程、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结合起来,作为考核责任人实绩的重要内容,行使一票否决权。
3安全生产责任制
3.1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领导负责、分级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明确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及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3.2梁场场长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3.2.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及上级的指示,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和措施;组织制定、修改和落实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则及安全生产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无同时”的规定。
3.2.2认真组织编制劳动保护技术措施以及改善劳动条件计划;审批劳动安全工作业务活动经费计划,保证劳动保护经费合理使用。
3.2.3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的宣传教育,及时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培训和考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经常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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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组织每季一次的定期或专业安全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定期的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分析事故规律,制定防范措施。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月对本单位安全情况进行分析,针对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发生的原因,制定相应对策,并督促执行落实。
3.2.5负责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配齐称职的安全专职人员,保持其相对稳定,并对其工作经常予以支持、督促、检查。
3.2.6组织亡人及其他重大以上事故的抢救、调查工作,研究事故处理意见和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并督促切实执行。
3.3项目部总工程师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其职责是;
3.3.1协同行政领导指导安全工作,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技术指导的责任。
3.3.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程以及上级制定的安全标准、制度、组织编制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则。
3.3.3负责组织和编制审定施工技术组织方案、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
3.3.4负责组织编制和审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技术、科研、劳动保护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毒的新技术,开展劳动保护科研工作。
3.3.5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按管辖范围参加各类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3.4工程队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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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及指示,合理组织施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各项活动中都必须包括安全工作。
3.4.2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向有关人员和全体操作人员逐条详细交底贯彻执行。
3.4.3对施工作业环境、生产设备、工具和辅助设施保证符合安全、卫生规程的要求;负责提出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3.4.4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劳动纪律的教育,认真执行企业内部安全教育制度,保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3.4.5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支持他们组织开展安全活动,保证他们正常行使职权。
3.4.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隐患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3.4.7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3.5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3.5.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盲目蛮干;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5.2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和各项安全活动,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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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上岗者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工作中要精力集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5.4保持作业环境清洁美观,消除脏乱差现象,对使用的机械、车辆、机具、设备必须要按规定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交必须交接安全情况,者要为者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3.5.5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如实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
3.5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3.5.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时,必须同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督促贯彻落实。
3.5.2对重点工程和技术复杂的重、难、新项目,不良气候条件和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进行技术书面交底,并检查执行情况。
3.5.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施工工艺、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协助提出解决办法,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5.4进行革新项目,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不留后患。
3.5.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措施分析和事故调查处理,对存在问题提出防护措施。
3.6物资设备部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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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负责制定和实施机动车辆、机械、电器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查等制度,使其保持安全状态,各种设备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3.6.2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办理行车执照和发给机械操作证。
3.6.3企业购置特种机构设备、起重机械等,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合格证的产品,设备出场技术文件必须齐全。
3.6.4负责制定机动车辆、机械设备的防冻、防火措施。
3.6.5组织车辆、设备大检查时,安全技术性能要列入检查重要内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
3.7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3.7.1负责及时提出劳动保护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
3.7.2监督劳动保护经费正确使用,审查防护用品请领和发放。
3.7.3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宣传教育经费等各种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3.7.4会同安全部门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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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劳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充实业务人员。工程项目部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管理干部;队设专职安全员。保持相对稳定,充分发挥其作用。
5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5.1负责监督和管理劳动安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对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制订安全生产规划,及时分析安全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5.3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防护用品(用具)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4负责职工伤亡事故、工程作业事故、交通事故和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和结案工作。对事故进行分析调查,责任认定,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6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尽职尽责,正确行使权力。对弄虚作假、隐瞒职工伤亡事故的单位,安监部门有权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报经领导批准,严肃处理。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其正常履行职责。
7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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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各级应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形式及内容规定:
7.2场长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预防事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以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7.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当地劳动安全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资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7.4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7.5实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8对在岗职工安全教育时间及内容的规定:
8.1场长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认职,每年接受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个学时。安全教育的教材由地方安全部门指定或认可,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8.2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安全教育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技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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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8.3岗位操作工人安全教育应由所在单位领导组织进行,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特殊工种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上岗作业的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生产任务情况、各工序相互联系情况、施工中所用工具及电器设备现状、易发生事故的部位、作业区域环境卫生标准、个人劳动保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等。
8.4新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安全教育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知识、技能及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注意事项,工地安全制度,工程施工特点,典型事故案例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9对工人和干部的安全知识和技术学习情况要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由组织实施部门登记存档,作为考察员工晋级的条件之一。
10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
10.1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是强化施工现场作业控制,促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现施工“有序可控、稳步发展”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是施工企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各单位、各工程项目部必须统一认识,广泛宣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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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安全质量基础建设内容,建立起全员的岗位安全质量标准、全方位的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全项目的安全质量技术标准、全工序的安全质量操作标准,实现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标准管理和科学管理。
10.3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的基本条件:
10.3.1实行目标管理,形成安全质量责任标准体系。
10.3.2安全质量组织健全,专职管理人员到位。
10.3.3安全质量标准工地资料台帐齐全,填写认真规范。
10.3.4工程项目全面实施“事故易发点控制法”,针对性强,筛择合理,记录规范。
10.3.5施工现场文明整洁,辅助设施合理布置,材料堆码整齐有序,标识规范,安全警示标志齐全鲜目,工作环境舒适安全。
10.3.6机电设备选择合理,生产要素到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10.3.7机动车辆、起重设备档案齐全,定期检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主要技术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10.3.8器材储存、保管、使用符合安全规定。
10.3.9对分包工程的外部企业,纳入管理范围,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认证、承包合同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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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0创优规划措施具体坚持样板引路,高标准、高起点,做到工程一次成优达标。
10.3.11对本管辖范围惯性事故及可能突发的意外情况,制定科学、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处理预案;后勤保障有力,文化、生活、卫生等条件因地制宜,适度改善。
11奖励与处罚
以开展安全年为目标,凡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下列规定由项目给予奖励:
11.1全年无职工死亡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每月奖给项目经理、项目各400元,专职安全员200元。
11.2获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奖项目部1000~2000元,获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奖项目部3000~5000元,获总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奖项目部8000~10000元。
11.3发生安全事故,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直接责任人(当事人)、主要责任者(分管安全的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重要责任者(项目经理、项目、项目总工)经济和行政处罚。
11.3.1 1万元-5万元,直接责任者按20%罚款,每增加1万元按8~10%加罚;主要责任者按15%罚款,每增加1万元按6~8%加罚;重要责任者按10%罚款,每增加1万元按4~6%加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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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5万元以上,直接责任者按12%罚款,超额部分按1.5~2%加罚;主要责任者按8%罚款,超额部分按0.5~1%加罚;重要责任者按4%罚款,超额部分按0.25~0.5%加罚。
11.3.3交通事故,按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额,比照以上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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