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及职责
医院成立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医院生物安全工作,责任人为医院法人;检验科成立生物安全三级管理组织。
1 一级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人为科主任
职责
1.1由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内生物安全管理文件的制定。
1.2督促、检查各个专业组遵守、落实生物安全情况。
1.3设立生物安全监督员一名。
1.4组织全科定期、不定期的学习生物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
2 二级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人为各实验室专业组长
2.1负责本专业组生物安全工作。
2.2全面落实生物安全管理有关本组的相关制度。
2.3对本组的生物安全工作要有管理、有检查、有落实记录。
2.4组内监督员:由本专业组长兼任本专业组的生物安全监督员。
2.5全面传达相关会议内容,在本组内要达到知晓率100%。
3 三级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人为各实验室工作人员
3.1认真执行有关生物安全的各项法规、制度。
3.2服从本组长的工作安排。
3.3行为监督员:每一位工作人员均是行为监督员。均具有规范、遵守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的责任和义务,不但要规范自己的行为,还具有随时纠正不符合规范的行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