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医疗相关问题的患者投诉处理制度
一、医务科人员接到患者或家属的投诉(书面、口诉、电话投诉等形式),无论什么原因,一律要认真接待,耐心听取投诉内容,安抚投诉者,讲清程序,必要时做好记录,同时留取投诉者联系方式。
二、听取投诉者情况后,嘱其整理成文字资料,以书面资料为依据,凡属技术和医疗业务的问题,找相关科主任了解情况,原则上以科室解决为主,如果科室解决问题有难度,报告医务科长,由科长根据情况逐级上报。
三、医务科指定人员调查分析原因,根据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形成统一意见,给投诉者以答复。
四、较为重大的投诉或纠纷,根据主管院长指示,认真办理或组织全院相关专家讨论、定性,形成一致意见后由医务科长答复投诉者。确系投诉方原因,无医疗缺陷的纠纷,耐心向投诉方解释清楚,消除误会。
五、 如果投诉方对院方各种处理结果不满意时,建议其走法律程序或医学会鉴定程序。
六、 个别情况根据纠纷责任及患者实际情况,按医院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