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执行2008新清单规范详解
12月1日开始执行新清单了,新清单有如下特征:
一、适用范围:08新清单适用于所有国有资产投资的项目和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都必须实
行新规范。新清单涵盖了整个施工过程的各个阶段。
二、实行招标控制价:此招标控制价不得调整和下浮,投标超过此价将以废标处理。这也体现了公开,
公平的原则。
三、风险共担:新清单规定在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和范围,承包人对于技术和管理风险完全责任承担,对于材料和机械等有限责任承担(材料价格5%,机械10%,综合单价不做调整)。对于,文件等风险
不承担责任(特别对于人工单价调整完全有发包人承担)。
四、新清单组成要素的扩充: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投标人的任何让利和优惠不得在总价中。应反映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
五、合同类型的确定:宜采用综合单价形式。
六、措施项目组价方式:可以精确计量的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形式,不可精确计量的项目,以
“项”为单位。
七、其他项目的调整:暂列金额、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如果投标人对分包项目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专业1.5%计取,如是同时提供配合服务,按分包专业3%-5%
计取。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按1%计取。
八、补充清单规则:由附录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以XB001开始且不得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