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协议书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甲方的正定县河畔曙光住宅小区项目工程由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工程承包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合同签订地点:
4、合同总价:约 万元
二、承包范围
1、工程内容:图纸内(除土方开挖、打桩及破桩头、外墙、外墙保温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入户防盗门、对讲门、内门、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卷闸、卷闸门、车道阳光棚)以外工程,户内为毛坯活。
三、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
拟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总工期日历天数为 日历天(不含土方开挖及地基处理)。
准确开工日期以工程条件具备乙方开始基础垫层施工的日期为准(甲方给予书面通知),非乙方原因致使延期开工,工期顺延。
四、质量等级要求:
质量等级:合格
五、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
六、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及支付方式:
1、承包人需向发包人交付工程保证金 元,合同签订进场后 日内支付给发包人。在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甲方将保证金全部返还乙方。
2、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工程正负零以下结构部分按包死价
元/㎡结算,正负零以上部分按包死价 元/㎡结算(含税)。双方工程中签订的签证单以2012定额、三类取费、下调6个点据实决算,以图纸面积为决算标准。
3、工程款支付方式:正负零以下结构施工完成(即车库及地下室浇筑砼后)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总额造价的15%。主体封顶浇筑完后,甲方再次支付本合同工程总造价的30%、即付至总造价的45%。内墙抹灰及外饰面完成时甲方付本合同工程总造价的25%,即付至总造价的70%,竣工验收后30日内结算完成,结算完后10日内付至结算总造价额97%,余下3%作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一年为质保期,质保期到期后20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若甲方原因导致竣工验收滞后或通不过,但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内已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的情况下,甲方无条件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并开始审核决算,一个月内双方审核完毕支付至决算金额的97%)。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本工程施工前的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合法性与乙方无关,由于手续不全及合法性产生
的罚款及停工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项目部人员组成情况及相关资料应在进场前一周内报与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驻现场。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已经确认的项目部成员,若有特殊情况,乙方需要换项目部成员,须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留、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件。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技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更换。
3、乙方项目部人员必须全天到岗,如事离岗,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公司及甲方工地代表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乙方公司生产经理为本工程乙方的总指挥,每月必须对甲方、监理公司进行一次回访,以了解工程施工中的情况,协调甲乙双方的配合及乙方公司内部各部门的相互关系,必须参加由甲方通知的工程协调会以及临时决定的重大会议。
5、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员必须准时参加由监理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工程协调会及各种临时会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须实现向项目总监请假。
6、各施工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相互谅解,严禁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7、本工程必须由乙方组织施工、不允许转包。如有分包工程,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分包,否则甲方发现后除有权解释合同。
8、甲方派驻现场施工代表 ,代表甲方对工程实施质量检验、进度控制监督,组织竣工验收及工程交接等应由甲方负责的管理工作。
9、甲方负责对乙方提出的洽商、签证等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认。
10、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源和电源的接口。
11、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现场验给乙方。
12、甲方向乙方提供齐全的全套图纸6套。
13、乙方在图纸会审后,开工之前,向监理及加分那个报送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甲方及监理在5天内批复。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在专项工程施工前向甲方及监理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
14、乙方负责施工期间自身的安全、防火防水、防盗工作,严格按程序安全保质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15、已施工完成的工程或已竣工的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其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丢失的,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16、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7、乙方做好承建相聚的各种技术资料、施工文件(含竣工图)整理汇总及移交工作。
八、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乙方进场后,开工前乙方应先将施工进度计划整理上报给甲方及监理公司。
2、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停工十天以上的,甲方需支付乙方工人的
误工费及设备租赁费)。
九、质量与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程、规范,按照施工图要求施工。
2、在各分项施工展开前,乙方提前十天将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等技术资料上报监理公司、甲方进行审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认后的内容施工。若乙方未按要求施工,将责令返工直到停工,因返工停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3、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无论大小,乙方无权自行处理,必须上报甲方及监理,经有关专业工程师对该事故及其处理方案认可后,方可进行处理。
4、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必须由乙方项目部人员认真填写,严禁事后补写,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5、工程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无偿负责修复外,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及赔偿。在保修期间内发生维保工作时,乙方应在发包人通知要求到达的时间内进行维修,如果在约定时间内乙方没有进行维修,甲方有权组织其他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所发生费用自乙方维修保证金内扣除。
6、乙方负责工程的交验及竣工资料的整理。
十、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中严禁使用积压、库存材料;所有材料进场时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并经甲乙双方及监理三方认可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标准的材料退场。
2、工程使用的材料由甲方提供的,乙方应提前5天项甲方提供书面材料计划(包括规格、数量、进场时间),以便甲方组织采购,及时满足现场供应,乙方应对材料计划的规格、型号及数量负责。
3、施工期间乙方负责保管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直至工程验收交付给甲方。若在此期间丢失、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工程变更
甲方没有签字盖章确认的工程变更,乙方有权拒绝对变更工程内容的施工。同时乙方无甲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工程变更不予预算。
十二、违约责任
1、必须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乙方须承担1000.00元(壹仟元)违约金。
2、工程质量未达到协议要求的合格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限期修复、停工,延误的工期不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转嫁费用和债权债务。
4、竣工结算后,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约定付款时,经双方协商乙方有权提出甲方并同意,事宜甲方在售房价的75%抵乙方的工程款,乙方有权挑选楼号、楼层。
十三、工程移交
1、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2、工程移交后,未完工的部分工作,乙方需继续完善,直至全部完工。
十四、保修
1、保修内容:乙方施工的所有项目。
2、保修期限:一年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六、其他
1、本协议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解释地位优先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盖章): 法人(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乙方账户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签订地点: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