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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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位置与建设内容
龙源江苏大丰H4#300MW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大丰港水域港界外,太平沙北侧,辐射沙洲北端。场址区位于规划中的大丰H4#风电场,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为55km。风电场区域海底地形变化较大,局部有沟槽,具有典型的辐射沙洲地形特征,水深在6~18m之间。风电场形状呈矩形,东西长约7.3km,南北宽约7km。本项目包括48台单机容量6.3MW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及生活平台、长度共计282.02km的海底电缆(35kV海缆长度为90.02km,220kV海缆长度为192km)。其中陆上集控中心拟在龙源江苏大丰200MW海上风电项目集控中心西北侧预留综合楼内进行电气设备扩建。工程总投资为546592.61万元,工程施工期24个月。
图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2.平面布置
本工程共布置48台单机6.3MW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302.4MW。本项目场区内主要风能方向为SE、SSE、N,风电场南北向的行间距需取较大值,东西向的行内间距取值可相对较小。经综合比选推荐方案成东西向布置,共布置5排风机,风机行内间距为787~885m,行间距为1574~1774m。风电场共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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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回35kV集电线路,各联合单元由1回35kV集电线路接至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
海上升压站设置于31号风电机组附近南侧的海域上,并以三回220kV海缆送出;由于本项目海上升压站设计为无人值守变电站,临时避难人员不能在海上升压站内过夜,为了施工期和运行维护期临时海上避难,本风电场须配套建设一座海上生活平台布置在海上升压站西侧约15m处,海上生活平台和海上升压站用钢结构栈桥连接。
陆上集控中心拟在龙源江苏大丰200MW海上风电项目集控中心西北侧预留生产综合楼内扩建电气设备。海缆登陆点位于大丰竹港河口以北的海堤上、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示范工程登陆点南侧约43m。
图1-2 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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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风电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方法 (1)风机基础施工
本工程风机采用单桩基础。单桩基础钢管桩桩径为8.0m,重量为1462.6t,桩长为100.5m。
1)钢管桩制作与场内外运输
本工程共48台风机采用单桩基础形式,需超长大直径钢管桩48根。本阶段选择灵活轻便型的近海船舶作为运输工具进行钢构件的运输,此类船舶因吃水较浅,抗风浪等级相对较弱,但考虑到从钢结构加工基地至工作区码头航程距离较短,风浪等海洋外界因素的影响相对较弱, 因此通过合理的施工组织可以保证钢构件设备的运输工作。
根据对钢管桩运输要素的分析,管桩运输长度是船舶选型的控制要素,按照管桩长度100.5m的运输要求,本阶段配套选择5000t级平底驳船,驳船的配套拖轮考虑为2000HP及以上动力。
2)钢管桩沉桩施工
为保证管桩的加工与施工质量,本阶段拟采用整根长管桩的沉桩施工方式,不考虑分段接桩焊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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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桩海上沉桩系统包括打桩船、运桩船、抛锚艇、拖轮与交通艇等船舶组合,其中以打桩船为主要施工设备。打桩船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船体系统(包括船体、锚位系统、动力系统)、桩架及其吊装系统、锤击沉桩系统(包括打桩锤、替打)、海上沉桩GPS测量定位系统。
①船体系统的选择
目前国内大型专业打桩船基本无法满足植桩能力1462.6t的要求,故本工程无法采用专业打桩船进行整桩施工,可采用起重船吊打的方式进行超长大直径管桩的沉桩施工。本阶段推荐采用常规浮式起重船舶进行单桩基础的沉桩施工。
②吊桩系统
吊桩系统是整个吊打沉桩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起重机械应满足管桩植桩吊重、吊高的要求,现阶段设计钢管桩的桩长约为100.5m,重量约1462.6t,属于中等长度的大质量管桩的范围,根据单桩基础管桩的设计参数,起重机械应具有吊高100.5m 工况下起重2000t 及以上吨位的起重能力,初步推荐2000t 级及以上(起重能力)的船载起重机。
③锤击沉桩系统
目前大型的海上打桩机械主要有筒式柴油打桩锤、液压打桩锤、液压振动锤三种型式,其中以柴油打桩锤应用最为广泛,但考虑到本工程钢管桩属于超长大直径钢管桩, 对锤击能力要求较高,同时采用吊打的沉桩施工方式,使用柴油锤需增加一定的临时设施才可以进行沉桩施工,降低了其使用优越性。根据已施工的风机单桩基础相关施工经验,推荐选择S-2000 型液压打桩锤作为首选锤型,S-3000型液压打桩锤作为备选。
④沉桩工艺的选择
本工程单桩基础对打桩精度要求较高,通常浮式起重船仅靠船舶自身无法将打桩精度控制在设计要求的范围内,因此推荐采用四套定位架(三套施工,一套备用)进行辅助沉桩施工。
3)附属构件运输及安装
本工程单桩基础采用集成式附属构件,即将外平台、栏杆、爬梯、电缆护管、靠船构件等附属构件在陆上加工厂整体组装为一个集成式套笼结构,通过驳船运输至风电场拟安装机位,采用起重船整体吊装至钢管桩上,施工时需注意套笼的方向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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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电机组安装
本工程推荐分体安装的风机设备组装与吊装方案,采用自升式平台船作为施工设备进行风机海上安装。
1)分体安装施工流程
分体安装方案的施工工艺简图见下图。
图1-4 风机分体安装方式施工工艺流程图
2)风机设备安装
本工程考虑以施工临时码头作为风机设备零散部件转运码头,采用4000t 级驳船将风机零散设备部件(机舱、叶片和塔筒)运输至拟安装风机机位。安装过程如下:
当风电机组结构具备安装条件时,在气象条件和海况条件允许情况下,开始进行风机设备陆域组装和运输、船舶定位等前期和准备工作:
①吊装准备作业完成后,即开始进行吊装作业。吊装顺序是:下段塔筒→中段塔筒→上段塔筒→机舱→叶轮;
②各结构的吊装过程中应提前安排好参加结构连接的施工人员,每连接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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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塔筒必须经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设备的吊装作业。
在塔筒设备安装方面,应掌握安装期间工程区气象条件,以确保安装作业安全。安装时,先利用吊车提升下塔筒,慢慢将塔筒竖立,使塔筒的下端准确坐落在基础的法兰钢管上,按设计要求连接法兰盘,做到牢固可靠。中塔筒、上塔筒的安装方法与下塔筒相同。
在风电机组安装方面,风速是影响风力发电机组安装的主要因素之一,当风速超过8~10m/s时,不允许安装风电机组。在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联系的同时,现场应设置风力观测站,以便现场施工人员做出可靠判断,确保风力发电机组安装顺利进行。
机舱安装时,施工人员站在塔架平台上,利用吊机提升机舱,提起至安装高度后,再慢慢下落,机舱应完全坐落在塔筒的法兰盘上,按设计要求连结法兰盘。所有安装作业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移去施工设施,进行风力发电机组调试工作。
(3)海上升压站和海上生活平台施工 1)海上升压站施工
220kV海上升压站的施工内容包括钢结构制作、基础施工、上部组块安装三大部分。主要施工工艺流程为:钢结构加工与制作—→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导管架沉放—→ 钢管桩沉桩施工—→上部平台整体安装—→电气设备联动调试。
①钢管桩、钢结构平台制作与运输
钢管桩通过导管架结构与上部的钢平台进行连接,上部钢结构平台采用型钢组合拼装。选择在南通区域的大型制作企业进行生产加工,钢管桩可选择风机基础管桩加工的企业进行生产。
钢管桩、导管架等基础物资生产完成后,即装船运输,直接运抵工程场区施工。
②导管架结构沉放
测量人员在正式施工前进行机位的扫海工作,扫海面积以机位中心为圆心,半径40m 范围内进行详细测量,并复测机位实际高程,绘制机位等深线。
在导管架运输至海上升压站后,首先开始进行导管架的沉放工序。导管架结构安装方案同样选择风机基础施工所用的浮式起重船进行吊装,其主钩起吊能力为 2000t以上,满足导管架结构吊重1400t的安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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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钢管桩沉桩施工
管桩采用直径2.3m的钢管桩,桩长约93m,桩重约2t,共布置4根。本工程拟采用整根管桩沉桩施工的方式。本工程采用起重船吊打的方式进行超长大直径管桩的沉桩施工。
桩锤系统根据海上升压站工程基础管桩的设计参数,选用S-500液压打桩锤作为首选锤型,S-800液压打桩锤作为备选。
④导管架调平及灌浆
本阶段推荐采用液压系统精确调平的方法。导管架调平主要测量控制导管顶面的水平度,采用激光平面度测量系统进行水平度测量控制工作。在水平调节完成之后,利用下部水平向的液压油缸工作顶撑在导管架上进行导管架与钢管桩的临时固定。
钢管桩、导管架之间的间隙灌浆在打桩完毕、调整好导管架与桩管间的间隙后进行。灌浆施工由甲板驳船上所载的灌浆泵高压泵送灌注专用的灌浆材料,灌浆作业前,应进行原材料作业和配合比设计,并进行相关的试验工作。施工时,通过预埋在导管架上的灌浆孔采取自下而上的纯压式灌浆,采用灌浆分隔器与水下监控仪器控制灌浆的施工过程至设计标准。
⑤升压站上部平台装船
考虑到本工程升压站上部组块的整体重量,本阶段推荐采取滑移装船的模式进行升压站上部组块的装船工序,滑移装船过程中,需要不断对驳船进行调载,使驳船顶面与滑道处于同一高度上。
⑥升压站上部平台安装
在钢管桩施工完成后,进行钢结构平台及内部电气设备的安装工作。为尽量减小现场的安装次数、避免现场焊接所可能造成的质量缺陷,同时降低海上吊装的难度,海上升压站上部平台采用陆上总装的方式,将各层结构分层、分片预制拼装,在相应安装层完成后进行其层面上电气设备的安装工作,最终形成可整体出运的上部组块(包括电气设备)组合体。
根据平台组合体的运输尺寸与重量的要求,组块拟定起吊点宽度为26m,吊高考虑吊架与吊具的要求应在40m以内,并按照起重机 85%起重保证率的设备性能要求,起重船的起重设备应具备26m以上吊幅、40m以上吊高参数、3750t级及以上的起重能力。本阶段考虑选用5000t级甲板驳船进行上部组块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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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t级及以上浮式起重船进行组合体的整体安装工作,采取滑移装船的模式进行升压站上部组块的装船工序。
2)海上生活平台施工
海上生活平台的施工内容包括钢结构制作、基础施工、上部组块安装三大部分。主要施工工艺流程为:钢结构加工与制作—→钢管桩沉桩施工—→上部平台整体安装。
①钢管桩与钢结构平台制作与运输
钢管桩通过灌浆与上部的钢平台进行连接,上部钢结构平台采用型钢组合拼装。钢结构平台虽然属于大尺寸钢结构体,但结构形式简单,制作难度一般,因此为保证结构体的加工质量,同样选择在南通区域的大型制作企业进行生产加工,钢管桩可选择风机基础管桩加工的企业进行生产。
钢管桩、上部钢平台等基础物资生产完成后,即装船运输,直接运抵工程场区施工。
②钢管桩沉桩施工
管桩采用直径2.0m的钢管桩,桩长最长约62m,桩重约197t。考虑到海上接桩施工难度较大,本工程拟采用整根管桩沉桩施工的方式。考虑到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用起重船吊打施工的船机设备满足本工程钢管桩沉桩施工需要,为充分利用大型船舶,本工程采用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用起重船吊打的方式进行钢管桩的沉桩施工。桩锤系统根据基础管桩的设计参数,选用S-500液压打桩锤作为首选锤型,S-800液压打桩锤作为备选。
③海上生活平台上部结构运输及安装
海上生活平台上部结构采用陆上总装方式,将各层结构分层、分片预制拼装,在相应安装层完成后进行其层面上设备安装工作,最终形成可整体出运的上部组块组合体。
海上生活平台上部组块采用三层布置,包括钢结构体与内置的设备组块。上部结构由立柱、甲板、梁格和斜撑组成,上部组块总重788t。本阶段考虑采用基础施工用1200t级以上浮式起重船进行组合体的整体安装工作,采取起重船陆-水浮式起重吊装的模式进行生活平台上部组块的装船工序。
钢管桩、上部平台之间的间隙灌浆在上部平台安装完成后进行。灌浆施工由甲板驳船上所载的灌浆泵高压泵送灌注专用的灌浆材料,灌浆作业前,应进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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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作业和配合比设计,并进行相关的试验工作。
(4)海底电缆铺设
本工程电缆主要连接风机与风机之间、风机与海上升压站之间、海上升压站与陆上集控中心之间。工程场址海域海床表层为粉砂、粉土,根据锚重与投入粉土层深度的关系,电缆敷设深度选择为泥面2.0m以下。铺缆正常海况条件为六级以下风力,施工船舶受横流小于2.5节,海上正常作业条件下的敷设速度为3m/min。
根据电缆敷设区域海洋环境的不同,将电缆敷设区分为三个主要区域进行:始端近岸段海缆施工区、浅水与滩涂海域施工区和近海海域施工区。
1)始端登陆段海缆施工区
①海缆登陆施工水-陆转换段(过堤施工)
海缆过堤施工采用在堤顶面设置电缆沟过堤的方式,电缆沟两侧设置混凝土坡道与原有堤面顺接,不涉及海堤的开挖。单个电缆沟截面尺寸约为1300mmx700mm,共3个电缆沟,电缆间距约2000mm。
②电缆登陆敷设
a.铺缆船赶高潮位就位于登陆段附近海域,并用起抛锚艇抛出4个工作定位锚。
b.用船上工作艇将尼龙缆沿预挖缆沟从铺缆船牵向登陆点,并与拖缆绞车上钢缆联接,然后用铺缆船上的绞盘回绞尼龙缆绳,直到拖拉绞车钢缆被牵引至铺缆船尾,然后将钢缆与将铺设海底电缆拖拉网套连接。
c.用登陆点绞车回卷钢缆,牵引海底电缆至登陆点设定位置(在海底电缆入水前在其上绑扎泡沫浮筒,控制海底电缆在水中的重量不大于5kg/m)。浮筒绑扎位置可使电缆呈往复弧状,以防止复合缆因涨潮浮出电缆沟。
2)浅水与滩涂海域施工区
浅水与滩涂区域因水深条件有限,应利用高潮位时机尽量将铺缆船靠近岸边;浅水区、滩涂采用两栖挖掘机预先完成挖沟作业,铺缆船航行至电缆登陆点外海一定水深海域抛锚,电缆采用浮漂牵引登陆,岸上登陆点施工人员操作卷扬机,牵引电缆通过浮漂、顶管、导轮至终端杆位置,牵引过程中牵引绳必须保持一定的张力和牵引速度的均匀,并对牵引张力进行监测;始端登陆完毕后,直埋部分沉入沟中进行回填保护,电缆沟部分上卡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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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区220kV 送出电缆约有3根×2.1km 位于水深小于2.5m潮间带,距离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最近距离约 130m,该段电缆采用两栖挖掘机或反铲挖掘潮露滩时机挖沟,采用两栖式挖掘设备施工。
3)近海海域施工区
①海底电缆结束端上平台/风机铺设
a.铺缆船绞锚就位至距离起始平台(或风机)30m左右。施工船上履带式张紧器将电缆从海缆托盘内牵引出,将电缆送至入水槽,电缆终端采取保护措施后扎上网套,和拖拉钢缆一端连接,拖拉钢缆另一端与J型套管内预穿的牵引钢索连接,通过设于立管支撑上的转向滑轮,绞于船上卷扬机;
b.利用平潮时间,船舶停驻在风机基础以外30m左右的安全距离内,张紧器缓缓送出电缆,电缆呈一定入水角下水,同时启动卷扬机,以拖曳钢丝牵引电缆端头,慢速穿过J型套管上平台。卷扬机牵引时,应严格控制电缆张力、拉力和弯曲半径,并随时校核张紧器与卷扬机的速度。同时潜水员水下在J形管入口外监护电缆与海床接触情况,与喇叭口折点处电缆受力情况及其弯曲半径情况。
②海底电缆风机之间海域、升压站至登陆段近海海域正常铺设
初步考虑采用专业海底电缆敷设船配备牵引式高压水射水埋设机或开沟犁进行敷埋施工,铺缆船队由铺设施工船、锚艇、工作交通艇组成,铺设施工船上布置有主要铺缆设备,根据电缆路由进行电缆的敷设施工。电缆埋深按不小于2.0m控制,对具有通航功能的海域敷设深度应适当加深到3.0m以上,在路由经过西洋深槽的区域,采用S型敷设的方式,预留足够的海缆长度。敷设时施工船依靠水力埋设机的开沟犁挖沟后敷设,敷设过程应通过船上监测仪器全程监控,控制铺埋速度,监测电缆张力和埋设深度。
铺缆船铺缆时,开沟犁和高压水联合作用形成初步断面,在淤泥坍塌前及时铺缆,一边开沟一边铺缆,根据电缆直径选择犁的大小,开沟犁宽20~40cm。电缆敷设时采用GPS定位系统进行定位,牵引钢缆的敷设精度控制在拟定路由±5m范围内。
施工过程中施工船位控制由施工船转推进器和全回转拖轮进行辅助控制,以实现对横向流的控制。
本工程220kV海底电缆穿越保护区段位于近海海域施工区,按近海海域施工方式正常敷设,采用专业海底电缆敷设船配备牵引式高压水射水埋设机或开沟犁进行敷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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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G-08-JZIP-ID-0008-200 图1-5 电缆正常敷设施工示意图
③海底电缆结束端上平台/风机铺设
中间海域电缆铺设施工示意图2DWG-08-JZIP-ID-0008-2a.当海底复合缆被铺设到终点平台(或风机)附近后,将电缆挖沟犁吊放到
天津俊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甲板上,铺缆船调整前行方向,用船上吊机抽放海底电缆,当到达设定的电缆截止点后,用电砂轮将海底电缆截断,并将海底电缆头做好绝缘和水密,绑扎好海底电缆拖网(Cable Stoper),再用吊机将电缆头吊放到电缆护管底部(同时在海底电缆吊放过程中,在海底电缆上绑扎适当的浮袋)。
b.在终点平台(或风机)J型护管上端出口正上方安装一个导向滑轮,潜水员在J型护管下端喇叭口检查方向,另外需要检查是否有海洋生物阻塞喇叭口。
c.在电缆护管上部喇叭口处,将备好的电缆拖拉钢缆与铁球/其它重物相联接,然后将铁球/其它重物放入电缆护管内,靠铁球/其它重物的重力将电缆拖拉钢缆带到电缆护管底部,同时潜水员下水,到电缆护管底部将已到电缆护管底部的铁球/其它重物与电缆拖缆解掉,然后把由电缆拖拉钢缆与弃到海底的电缆拖拉网头联接。
d.通过电缆护管上部的导向滑轮将拖拉缆绳引回铺缆船上,通过船上锚机,并在潜水员水下指挥下,慢慢拖拉海底电缆穿过电缆护管登上终点平台(或风机)。
④与大丰H11送出海缆交越施工
首先,确定本工程海缆与已敷海缆的交越位置,在交越已敷海缆前100米处施工船应放慢敷埋速度,埋设犁体逐渐上抬,从而逐渐减少海缆的埋设深度,直至交越段已敷海缆前50米处,将埋设深度基本调节至零位。通过这50米的距离作为海缆埋深2~3米到0米的过渡。接着敷设海缆直至交越点后50米处。然后施工船重新投放埋设犁,继续中间海域段海缆施工作业。最后,待海缆敷设完成后,使用高压水,采用潜水员水下冲埋的方式将明敷段海缆冲埋至海床面以下,但由于潜水员水下冲埋的局限性,水下冲埋的深度≤1m。
本阶段推荐交越段220kV海缆采用电缆保护管或者铸铁套管,明敷220kV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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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电缆在水下冲埋后,沿本项目主海缆路由在交越点两边各一定范围内,覆盖一层宽约10m的混凝土软体排。
图1-6 海缆交越断面图
(5)陆上集控中心施工
本工程陆上集控中心施工主要为电气设备安装。
陆上集控中心内电气设备安装与电缆敷设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其中电缆管的加工敷设,电缆敷设及电缆终端头的制作等均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有关规定和施工图纸要求。
表1-1 陆上集控中心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表
二、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龙源江苏大丰H4#300MW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大丰港水域港界外,太平沙北侧,辐射沙洲北端。场址区位于规划中的大丰H4#风电场,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为55km。项目用海包括海上风电机组基础、海上升压站及海上生活平台、海底电缆,用海类型为电力工业用海,涉及的用海方式包括透水构筑物用海(风电机组基础、海上升压站及海上生活平台)和海底电缆管道用海(35kV/220kV海底电缆)。项目申请总用海面积681.8295hm2,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62.6127hm2,海底电缆管道用海面积619.2168hm2。建议本项目申请用海期限27年且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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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5年3月28日。
三、项目用海对资源、环境的影响分析
(1)对水文动力环境的影响
工程前后流态对比分析表明,由于风机桩基尺度较小,阻水效应有限,与工程建设前相比,工程建设后,大、小潮流态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工程建设对大范围流场影响甚微,对流场的影响仅局限于桩基局部范围内。
工程前后流场对比分析表明,大潮时段流速减幅大部分在 0.02m/s 以内,最大减幅可达 0.1m/s 且主要集中在迎水面桩前 20m 和背水面桩后 60m 以内范围,桩基根部两侧附近存在小范围流速增大区,增幅基本不超过 0.02m/s;小潮时段流速减小值大于0.01m/s 的范围最大可达到桩基背后 500m,桩基根部两侧附近存在小范围流速增大区,最大增幅在 0.04m/s 左右。
特征点处大潮涨急流速变幅约介于-16.72~1.69cm/s 之间,大潮落急流速变幅约介于-13.16~0.78cm/s 之间;小潮涨急流速变幅约介于-6.97~0.60cm/s 之间,小潮落急流速变幅约介于-5.01~0.69cm/s 之间。
本风电场工程建设后场区附近航道、锚地、港区、保护区等敏感目标区域的水动力变幅均在 0.001m/s 以下,各敏感目标流速基本不受工程的影响。
(2)对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设后首年,桩基的迎流面和背流面 100~400m 范围内的淤积厚度普遍超过 0.10m,其他区域的淤积厚度普遍介于 0.02~0.10m;冲刷主要出现在桩基两侧区域,与水流方向垂直,冲刷深度一般小于 0.06m,桩基根部冲刷深度可达 0.10m 以深。与工程建设后首年相比,冲淤平衡后淤积厚度和冲刷范围均有所增大,但变化范围有限,总体上仍以桩基迎流、背流两侧延伸一定范围内的床面淤积为主。床面冲淤幅度大值也主要集中在桩基根部的邻近水域,其他区域的冲淤幅度较小。
风电场附近的港口、航道等敏感目标的冲淤结果表明,除了离风电场较近的麻菜珩领海基点保护区有轻微冲刷,东沙泥螺四角蛤种质资源保护区有轻微淤积外,其他敏感目标地形冲淤均不会受到风电场的影响。因此风电场的建设对周边的航道、港口及锚地基本不会造成冲淤影响。
局部冲刷计算结果表明,单桩风机基础直径8m,冲刷坑深度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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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12.18m。
(3)对海洋水质环境的影响
电缆敷设悬浮物浓度大于10mg/L影响范围叠加约为129.95km2,悬浮物浓度大于20mg/L 影响范围叠加约为71.31km2,悬浮物浓度大于50mg/L的影响范围为13.25km2,悬浮物浓度大于100mg/L 的影响范围为1.53km2,悬浮物浓度大于150mg/L的影响范围为0.02km2。由于电缆敷设完毕后悬浮物浓度可在较短时间内减低至 10mg/L以内,因此,电缆敷设实际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结束,悬浮物对水环境的影响也将消失。
施工期船舶含油废水将交由资质单位处理;海域生活污水将收集后运至岸上, 纳入 1#施工生产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对周边海域基本无影响。1#施工生产区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绿化或道路洒水,2#施工生产区生活污水纳入龙源江苏大丰200MW海上风电项目陆上集控中心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定期清运,均不外排,对陆上施工区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运行期风机、升压站检修等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不会对周边海域水质产生影响;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纳入现有地埋式成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4)对海洋沉积物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由于大型施工船舶在工程海域集结,施工船舶将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若管理不善,可能发生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海,或生活垃圾、废机油等直接弃入海中,将直接污染区域海水水质,进而可能影响区域海域沉积物质量,造成沉积物中的酸碱度、有机污染物、大肠菌群、病原体和石油类等指标超标。因此必须严格做好施工期管理、监理和监测的工作,保护沉积物环境。
施工悬浮物影响范围内的悬浮泥沙将会沉积到海底,由于悬浮泥沙主要是来源于原有的海底沉积物、数量较少且持续时间较短,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与影响范围内的沉积物理化指标基本相同,因此施工产生的悬浮物不会对周边海域沉积物环境质量明显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油污水均收集运至岸上处理,不会对附近海域沉积物造成影响。
(5)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 1)施工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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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场址范围主要为近海海域,场区内种类组成与场区周边海域种类基本相同,工程施工不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带来较大影响。
工程风机桩基基础施工、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海上生活平台基础施工、海底电缆设施工都会破坏海洋生物生境、引起海底泥沙再悬浮,造成水体浮游植物生产力下降,并造成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潮间带生物和渔业资源的损失,经济损失价值分别为31.34万元、13.225 万元、50.814 万元和 1937.33 万元。海洋生物损失随着施工的结束,慢慢可以得到恢复,因此施工对海洋生物的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
2)运行期影响
项目建成后项目所在海域的生物类型、数量、组成等均不会发生明显变化,项目运行期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但风机基础、升压站和海上生活平台的修筑会造成少量底栖生物生境的永久丧失,经济损失价值为 3.167 万元。
3)对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
风电场项目建设施工期会对该区域的水生动物栖息、觅食产生一定的干扰,运行期基本影响不大;海缆施工过程中对鸟类的觅食范围产生一定影响。风电场不占用养殖区水域;送出海缆占用部分滩涂养殖区域,但所占比例较小,对养殖生产功能影响不大。工程建设不会对海域污染物净化功能造成明显改变,对当地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维持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4)对主要经济鱼类三场和洄游通道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风机对渔业水域的占用,打桩和电缆铺设产生的增量悬沙,风机打桩和风机运转的噪声。风电场与所在海域中上层、底层鱼类“三场一通道”距离在 20km 以上,距离较远,风电场建设对所在海域中上层、底层鱼类“三场一通道”影响较小。
(6)鸟类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区虽然处于东亚—澳大利西亚迁徙通道上,但是鸟类迁飞的重点区域为。海岸线附近,本工程对鸟类迁徙路线的阻隔影响虽然存在,但影响尚可接受。从鸟类物种的角度来说,本工程对鸻鹬类以及其他水鸟和林鸟的影响较为有限。而从鸟类栖息地环境的角度来说,本工程施工过程可能会对区域栖息的鸟类一定的影响。整体而言,本项目对鸟类的影响处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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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1.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和符合性分析
(1)与《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本项目风电场和大部分送出海缆均位于吕四渔场农渔业区(B1-03),海缆登陆段位于大丰港工业与城镇用海区(A3-13)。
农渔业区是指适于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和开发海洋生物资源,可供农业围垦,渔港和育苗场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海水增养殖和捕捞生产,以及重要渔业品种养护的海域,包括农业围垦区、渔业基础设施区、养殖区、增殖区、捕捞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1)与吕四渔场农渔业区(B1-03)符合性分析 ①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符合性分析
吕四渔场农渔业区(B1-03)在射阳至启东海域布局有11 个海域兼容海上风能。具体包括:射阳南、大丰北外侧海域、大丰外侧海域、东台市外侧海域(1)、东台市外侧海域(2)、东台市外侧海域(3)、如东县外侧海域(1)、如东县南外侧海域(2)、如东县南外侧海域(3)启东市外侧海域(1)、启东市外侧海域(2)及蒋家沙、竹根沙条件适宜海域。本工程拟用海域位于吕四渔场农渔业区兼容风能的海域(射阳南、大丰北外侧海域),符合该功能区的用途管制要求。
吕四渔场农渔业区(B1-03)的海域使用管理要求:“①按照海域使用权证书批准的范围、方式从事养殖生产;注意与周边功能区关系的协调;用海方式要求不改变海洋自然属性。②严格执行增殖措施,实现资源恢复和增殖效益的最大化。③加强渔政管理;除已核准的航道、锚地区、排污区以及倾倒区外不得布置其他用海;认真控制渔具和捕捞方式,严格执行休渔制度,禁捕期内停止一切捕捞活动;加强渔政的监督检查工作。④加强种质资源保护。” 本项目风机基础、海上升压站及海上生活平台用海方式为均透水构筑物用海,海缆敷设利用所在海域的海床部分,因此,本项目用海不会改变海洋的自然属性,养殖活动与风电场的建设兼容。因此,项目用海符合吕四渔场农渔业区海域使用管理要求。
②海洋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性分析
吕四渔场农渔业区(B1-03)的海洋环境保护要求为:“①提高海域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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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资源的保护意识,加强整治力度;养殖区海水水质标准不劣于二类水;海洋环境不达标的水域,要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予以逐步解决;逐步实现养殖品种和养殖方式的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健康水平。②加强渔政管理;除风电兼容区和已核准的航道、锚地区、排污区以及倾倒区外不得布置其他用海;认真控制渔具和捕捞方式,严格执行休渔制度,禁捕期内停止一切捕捞活动;加强渔政的监督检查工作;履行捕捞许可制度,禁止渔船非法捕捞活动;保护区内的重要渔种,处理好捕捞区与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关系;加强海上船舶的排污监督,定期检测海洋环境;捕捞区海水水质标准不劣于一类水。”本项目为海上风电场建设工程,不妨碍渔政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施工引起的悬浮物扩散仅集中在风机和海缆附近海域,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污废水不外排,且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功能区的水质、生态环境将逐渐恢复到原有水平,项目建设对海域环境基本上不会产生影响。因此,项目用海符合吕四渔场农渔业区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因此,本项目位于吕四渔场农渔业区兼容风能的海域(射阳南、大丰北外侧海域),符合吕四渔场农渔业区(B1-03)的海域使用管理要求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2)大丰港工业与城镇用海区(A3-13)符合性分析
大丰港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海域使用管理要求为:“①严格申请审批制度,用海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工程建设必须科学规划论证;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围填海;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进行;产业布局符合可持续发展规划。②新规划的功能未实施前,原有功能继续发挥作用,或发展生态旅游业。”本项目目前已开展了风能资源评估、选址、规划设计、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和海域使用论证等一系列的科学评价预测工作,后期将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同时,本项目陆上集控中心拟利用龙源江苏大丰200MW海上风电项目集控中心预留生产综合楼进行电气设备扩建,不再申请围填海;产业布局符合可持续发展规划。因此,本项目用海符合大丰港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海域使用管理要求。
大丰港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海洋环境保护要求为:“①执行环保各项法律法规,推进生态保护项目建设,切实保护好基本功能区的生态环境;落实保护措施,保护海域环境和资源,减少污染损坏事故。要严格环境影响评价,要定期加强环境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②施工建设必须加强污染防治工作,杜绝污染损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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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的发生,避免对海域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桩基基础施工和海缆敷设,将导致功能区内的悬浮物含量增加,但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功能区的水质、生态环境将逐渐恢复到原有水平。海缆施工期间产生的污废水、固体废物运至岸上处置,不排海;运行期间海缆无污废水、固废等污染物排放。且本项目环评报告中已针对施工期和营运期均提出了海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监测海洋环境质量,体现了海域环境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因此,本项目用海符合大丰港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大丰港工业与城镇用海区(A3-13)的海域使用管理要求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用海同时符合吕四渔场农渔业区(B1-03)和大丰港工业与城镇用海区(A3-13)的海域使用管理要求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所以,本项目与《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相符合。
(2)与《盐城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盐城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 年)》,本项目风电场区位于盐城南部海域捕捞区(B1-03-5),送出海缆经由盐城南部海域捕捞区穿越辐射沙洲养殖区(B1-03-2),在大丰港工业与城镇用海区(A3-13)登陆。
本工程大部分220kV 送出海缆位于盐城南部海域捕捞区兼容海上风能的海域(射阳南、大丰北外侧海域),海缆敷设利用所在海域的海床部分,因此,220kV 海缆用海不会改变海洋的自然属性,与养殖活动兼容。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均对海域环境的影响较小;海缆敷设短期内水质较为浑浊,水体透明度下降,影响动植物的生存和生长;但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功能区的水质、生态环境将逐渐恢复到原有水平。综上分析,工程220kV海底电缆符合盐城南部海域捕捞区、辐射沙洲养殖区和大丰港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的海域使用管理要求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因此,本工程与《盐城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相符合。 2.项目用海与国家产业、涉及行业相关规划等符合性分析 (1)产业符合性分析
根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风电,重点规划建设酒泉、内蒙古西部、内蒙古东部、冀北、吉林、黑龙江、山东、哈密、江苏等9个大型现代风电基地以及配套送出工程。以南方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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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地区为重点,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稳步发展海上风电。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
本项目为海上风电场项目,属于新兴能源产业中的风能产业,工程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江苏省可再生能源结构比重,对《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相关规划目标的实现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因此,项目实施符合《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要求。 (2)其他规划符合性分析
2012年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2]438号对江苏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进行了批复,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推进2017年~2020年江苏海上风电项目持续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对江苏海上风电规划进行了修编。修编后的江苏全省海上风电场规划海域总面积为22km2,比原规划少1039km2;规划总装机容量1480万kW,比原规划多225万kW。修编后连云港总容量40万kW,比原规划总容量增加20万kW;盐城总容量为832万kW,比原规划总容量增加55万kW;南通总容量608万kW,比原规划总容量增加150万kW。本项目风电场位于规划大丰 H4#300MW 风电场;海缆路由从大丰 H11 南侧至登陆点的路由走向与规划路由一致,从升压站至大丰 H11 南侧路由为减少用海面积和减小对麻菜珩特别保护海岛红线区影响,改为从大丰 H11 风电场西侧走线。因此,本工程建设符合江苏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
2018年7月26日,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江苏省联合出台《江苏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坚持陆海统筹、尊重自然、优化结构、集约开发的原则,明确了主要控制性指标:到2020年,海洋开发强度控制在0.76%以内;全省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类、二类)比例不低于41%。本项目为海上风电项目,海上风能属于可再生能源,工程除施工期产生悬浮物影响外,运行期无污染物排放;风电场范围内无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不破坏自然岸线,对区域海洋生态服务功能影响有限。因此,本工程建设符合大丰区优化开发区域的发展方向,与《江苏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是符合的。
本项目为海上风电场项目,属于新兴能源产业中的风能产业,工程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江苏省可再生能源结构比重,对《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相关规划目标的实现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本项目符合《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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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2016-2020 年)》,海洋生态红线区主要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重要滨海湿地、特别保护海岛、重要滨海旅游区、重要渔业海域、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等8 类。共划定自然岸线335.63公里,海岛自然岸线49.69公里,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9676.07平方公里。本项目风电场布置于离岸55km的近海海域,风电场建设不占用岸线。登陆点距南北两侧粉砂质淤泥岸线距离分别约4.2km、22.2km。海底电缆敷设不会改变粉砂淤泥质岸线的自然属性。本项目与岸线相符合。项目周边海域主要分布的海洋功能区有:东沙泥螺四角蛤种质资源保护区、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麻菜珩特别保护海岛和麻菜珩领海基点特别保护区。本项目220kV海缆穿越东沙泥螺四角蛤种质资源保护区西北角,穿越长度3根×4.8km。根据《龙源江苏大丰H4 #300MW 海上风电项目220kV电缆送出工程对东沙泥螺四角蛤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研究结果,本项目建设对泥螺、四角蛤等贝类生境和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影响不显著;在落实相关保护和生态修复对策措施的基础上,对东沙泥螺四角蛤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工程建设与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控要求是相符合的。对麻菜珩特别保护海岛和麻菜珩领海基点特别保护区海洋生态系统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2016-2020年)》。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工程附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主要是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本项目海缆与试验区6北部边界最近距离约130m,但主体风电场与保护区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最近距离均在30km以上。本工程风电场建设及运行时,均不存在保护区规定的上述禁止类活动。工程施工不会造成保护区内物种栖息地破坏;海缆邻近实验区6,施工期间有少量悬浮物扩散至保护区实验区,悬浮物影响范围较小且增量影响主要在50mg/L以下,但悬浮物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施工期间悬浮物、噪声等对保护区鸟类、湿地生态系统等主要保护对象不会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且风电属于清洁能源,本项目运行不会排放污染物,不会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本项目风电场位于大丰港区东侧,与大丰港区最近距离约28.3km,风电场的建设对港区内锚地、船舶航行及冲淤环境影响较小。路由与大丰港规划水域最近距离约1.2km。海缆施工期间施工船舶增多,对大丰港区运营会造一定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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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结束后影响消失;运行期海缆埋于泥面2m 以下,对大丰港区的发展无明显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符合《盐城港总体规划修订》。
五、项目所在海域开发利用现状及利益相关者协调分析
1.开发现状与周边确权情况
目前项目所在海域的海洋开发利用活动主要有养殖用海、交通运输用海、电力工业用海、保护区用海和其他用海。本项目附近共确权110宗用海,其中养殖用海共79宗(1~79号用海);交通运输用海12宗(80~91号用海);电力工业用海10宗(92~101号用海);保护区用海3宗(102~104号用海);其他用海6宗(105~110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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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工程附近海域用海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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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益相关者界定与协调
根据对项目用海对所在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分析结果和施工悬浮物影响叠加图,本项目用海对所在海域的港口开发、锚地使用、通航等海洋开发活动无明显不利影响,对附近海域的海水养殖、风电项目和保护区造成一定影响。
根据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分析可知,各养殖业主、龙源江苏大丰2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单位龙源盐城大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示范工程建设单位三峡新能源盐城大丰有限公司、东沙泥螺四角蛤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部门和海堤建设单位大丰市沿海滩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为本项目的利益相关者。
(1)对直接占用养殖区的影响及协调分析
对于工程直接占用的57、58、59、62和63号养殖区业主,根据江苏省“关于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占用补偿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须与上述养殖区海域使用权人签订占用补偿协议,就占用水域的方位、界址、面积、种苗和相关养殖设施情况、补偿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问题达成一致。
直接占用区域内的养殖具体面积和数量,由双方实地勘查确认,赔偿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此外本项目业主还需与申请确权的用海范围内已确权的养殖业主就现有养殖证的部分权属变更进行协调,并按海洋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属变更。在工程实施前,本项目业主需与相关养殖户签订补偿协议,就占用面积、相关养殖设施情况、补偿方式、权属变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问题达成一致。
同时,为减缓对生物资源的影响,工程打桩、电缆铺设等施工应避开海洋鱼类、文蛤、泥螺、四角蛤等产卵高峰期;本区域养殖区主要为紫菜养殖,海缆敷设施工,应避开紫菜出苗期,避免施工悬浮物对紫菜养殖造成较大影响。
(2)对施工及营运影响的养殖区的影响及协调分析
针对施工期受影响的56、、65和66号养殖区养殖业主,建设单位需就养殖活动影响面积、种苗和相关养殖设施情况、补偿方式和金额等达成补偿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及时赔付到位,避免产生纠纷。
另外,本项目业主还需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优化并确定固定的船舶航线,避免船舶对通道外侧的养殖区的养殖活动造成影响。此外,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悬浮物扩散的监测,如果在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影响到赔偿范围外的养殖,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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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实际影响情况和影响程度,与受影响养殖户协调,补充签订协议,避免产生利益冲突。
(3)对海底电缆保护距离影响的养殖区的影响及协调分析
本项目海底电缆两侧500m范围内的55、60和61号养殖区的养殖活动将受到作业,对该区域内的养殖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与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对受影响的渔业生产从业者进行合理必要的补偿。同时,做好渔业生产与风电场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在促进风电资源开发的同时保护渔业资源,减缓工程建设对渔业生产的影响。
(4)对龙源江苏大丰2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的影响及协调分析
本项目陆上集控中心拟在龙源江苏大丰200MW海上风电项目集控中心预留生产综合楼进行电气设备扩建,建议建设单位与龙源盐城大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互利共赢为目标,以生态用海、集约节约用海为原则友好协商,就集控中心扩建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布置方案。
龙源江苏大丰2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单位与本项目建设单位共同隶属于龙源电力集团,双方已就集控中心相关事宜达成合作协议。且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集控中心扩建设计全盘考虑,局部紧凑合理,功能分区明确,能够满足各个项目的生产功能。
(5)对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示范工程的影响及协调分析 建议建设单位与三峡新能源盐城大丰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就海缆交越问题协商达成共识,形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做好沟通工作,在海缆交越附近设置相应的标志,同时书面告知三峡新能源盐城大丰有限公司并提供相关材料,做好海缆保护。
从施工技术可行性及合理性考虑,建议建设单位咨询相关经验丰富的资质单位,制定具体合理可行的具体交越方案,切实落实方案及保护措施,保证海缆交越的安全性。同时建议后期运营及维护过程中定期对交越处进行检查。
目前,建设单位已与三峡新能源盐城大丰有限公司协商并达成一致,原则同意龙源江苏大丰H4#300MW项目与三峡大丰H11项目220kV海缆产生交叉。
(6)对东沙泥螺四角蛤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及协调分析
《龙源江苏大丰H4#对东沙泥螺四角蛤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中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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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对东沙泥螺四角蛤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也提出了各项对策措施。业主应按照专题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要求,使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系统和自然保护区的影响控制在可以接受的水平。建议业主与东沙泥螺四角蛤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部门协商达成协议,经保护区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并接受管理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本项目施工期应做好以下保护措施: 1)建设方案优化措施
①为减缓对东沙泥螺四角蛤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对象的影响,保护区段电缆铺设应避开泥螺产卵高峰期(5月~6月、9~10月)和四角蛤等贝类产卵高峰期(4 月~6月、8~9月)。
②为减小施工悬浮物对东沙泥螺四角蛤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保护区内220kV海缆应选择在落潮时期施工,涨潮时期不施工。
2)施工期保护措施
①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海底开挖面积、开挖量,缩短水下作业时间,避免施工悬浮物剧烈扩散。严格工程施工区域在其用海范围内。尽量选用先进低噪的施工设备和船舶,并注意日常设备维护,降低施工噪音,减轻对鱼类的影响。电缆铺设后及时填埋,恢复原地貌,加快生态修复。
②对施工海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告知施工周期。做好施工期的海水环境跟踪监测与环境监理工作。为有效减缓本工程实施对渔业生产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对受影响养殖渔民采取适当的补偿。
③严禁所有施工船只含油废水等在施工海域排放。船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运至大丰港岸上处理。加强施工设备管理与养护,杜绝石油类物质泄漏,减少海水受污染可能性。
④对于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在各施工船舶上,返回时纳入港区固废处理系统统一处置。施工中禁止任意向海洋抛弃各类固体废物,同时应尽量避免各类物料散落海中。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处置。
⑤为了保护保护区和各敏感目标不受溢油事故污染,需加强施工期船舶通航管理,防止溢油事故的发生。施工期制定溢油应急预案,施工船舶配置相应的集油设备和器材,如围油栏、吸油材料、消油剂等;一旦溢油事故发生后,应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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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收集和清理溢油。
(7)对海堤的影响及协调分析
本项目海缆在竹港新闸以北约800m的海堤上登陆,采用堤顶设置电缆沟过堤的方式,电缆沟两侧设置混凝土坡道与原有堤面顺接,不会对现有海堤稳定性造成破坏。但海缆从海堤顶面过堤,建议建设单位与大丰市沿海滩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沟通。
对于本工程涉及的各类利益相关者,本报告提出了妥善的协调途径。但由于本工程涉及范围广,利益相关者人数众多,为避免发生重大利益冲突,建议项目实施部门尽快建立协调机制,落实相关的补偿措施,妥善解决利益相关者的问题。
六、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
1.用海选址合理性
(1)项目选址社会经济的适宜性
本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目前盐城市与大丰区已经形成公路、水运各种运输方式齐备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对外交通条件发达。且当地及其附近区域建筑材料及施工市场具备一定规模,均为本工程的施工提供了便利条件。
拟建工程周边市政管网系统完备,施工期间的电力供应有条件从当地电网系统进行接引。施工用水可利用施工基地内部管网系统引接水源至各施工点和生活用水点。本阶段推荐的施工基地大丰港,是盐城港的主港区,具备专业化物流和综合物流体系,集装卸、中转、储备、商贸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综合性枢纽港区。因此本工程具有较好的施工建设条件。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在功能区位、港口、配套资源和建设条件上有明显的优势,项目所在地区位条件较好,基础设施、交通状况和社会经济条件等均能很好地支撑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与社会经济条件是相适应的。
(2)项目用海选址与自然条件的适宜性 1)风力资源适宜性分析
大丰港区风能资源十分丰富,沿海地区年平均风速在3m/s以上,海岸线附近风速在4~5m/s之间,风能资源开发潜力巨大,是打造江苏沿海“海上三峡”的理想之地。
由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知,场区附近测风塔区域主要受季风影响,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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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行东南风,冬季东北风,主导风向为SE、SSE,主要风能方向为SE、SSE、N。50m高度年平均风速为7.11m/s,风功率密度为368W/m2,风资源等级为3级,风能资源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
2)工程地质条件适宜性分析
根据本地区地质构造背景和拟建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区域内无活动断裂通过,无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拟建风机采用桩基础穿越软弱土层,并采取结构抗震措施,同时注意海底潮流对基础的冲刷影响,可进行工程建设。
(3)项目选址与海洋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本项目风电场和大部分送出海缆均位于吕四渔场农渔业区,登陆段附近海缆位于大丰港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根据《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本项目风电场位于射阳南、大丰北外侧海域兼容风电区。项目同时符合吕四渔场农渔业区和大丰港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的管理要求,与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是符合的。
本工程的实施对我国开发海上风电项目风能资源评估选址、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及运营状况等提供积极技术指导,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适宜,符合《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江苏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要求。
(4)项目选址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的适宜性
目前项目所在海域的海洋开发利用活动主要有养殖用海、交通运输用海、电力工业用海、保护区用海和其他用海。
1)与周边养殖用海的适宜性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工程,仅风机桩基、海上升压站及海上生活平台基础占用少量海域,不能开展养殖活动。但建设单位将与养殖户签订协议,除必要的安全防护范围,风电场其他区域可以开展养殖活动,养殖活动与风电开发可以实现兼容发展。施工过程中扰动底质会增加海水中泥沙含量,附近海域因施工期间悬浮物泥沙浓度增加,在短期内将无法开展养殖活动。但施工所产生的悬浮物仅在施工期内存在,待施工结束后,影响也将逐步消失。所以不会对该区域水环境产生长远的影响。
2)与交通运输用海的适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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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水域附近的沿海港口航道主要有大丰港进港航道,距离较远,无直接影响。附近规划的航路是青岛—南北航路和大丰港—南北航路,距离超过45km,工程建设对沿海船舶航路规划基本无影响。本项目与大丰港锚地距离约为45km,进出大丰港锚地的船舶不会对风电场造成影响。
3)与风电项目用海的适宜性
风电场周边海域的风电项目主要为已建、在建及规划中三类。各风电场之间间距均在3km以上,符合风电场建设间距要求。本项目与周边风电项目最大的影响是,220kV海缆在主干路路由中部与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示范工程送出海缆交越,但交越现象对海缆的正常运行基本没有影响,仅在施工期,交越处海缆施工难度大。目前,建设单位已与三峡新能源盐城大丰有限公司协商并达成一致,原则同意龙源江苏大丰H4#300MW项目与三峡大丰H11项目220kV海缆产生交叉。
4)与保护区用海的适宜性
本项目220kV送出海缆有约3根×4.8km的长度穿越东沙泥螺四角蛤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由保护区专题结论可知,工程建设对泥螺、四角蛤等贝类生境和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影响不显著;在落实相关保护和生态修复对策措施的基础上,工程建设对东沙泥螺四角蛤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登陆段附近海缆邻近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施工期间有少量悬浮物扩散至保护区实验区,但悬浮物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施工期间悬浮物对保护区鸟类、湿地生态系统等主要保护对象不会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同时,本项目与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麻菜珩特别保护海岛和麻菜珩领海基点特别保护区距离均较远,且风电属于清洁能源项目,工程建设不会影响保护区自然及生态环境。
5)项目选址与与周边风电场规划的有效衔接
①依据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联合下发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海上风电场应当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考虑开发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原则上应在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域布局。在各种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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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历史遗迹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河口、海湾、滨海湿地、鸟类迁徙通道、栖息地等重要、敏感和脆弱生态区域,以及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内不得规划布局海上风电场。本项目风电场离岸约55km,位于风电兼容区,不在规定的敏感海域,与《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
②2016年11月国家海洋局发布了《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上风电用海管理意见》(国海规范〔2016〕6号),要求海上风电的规划、开发和建设,应坚持集约的原则,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充分考虑地区差异,科学论证,单个海上风电场外缘边线包络海域面积原则上每10万千瓦控制在16平方公里左右。本项目装机容量为300MW,风电场形状呈矩形,东西长约7.3km,南北宽约7km。规划面积约为47.7km2,因此本工程占用的海域面积与国家要求相符合,体现集约节约的原则。
从风电规划平面布局来看,本项目周边为已建或规划的海上风电场或者风电兼容区,因此在该区域建设风电场既可以有效利用该海域的空间资源,又可以形成规模效应,集约节约用海,符合该海域的功能区划和实际的用海布局。
因此,本工程风电场与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相符,提高了风电产能,在该海域建设风电场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用海选址总体合理。 2.用海方式合理性
本工程用海涉及风电机组基础、海上升压站及海上生活平台、海底电缆,用海方式有透水构筑物用海(风电机组基础、海上生活平台及海上生活平台)和海底电缆管道用海(35kV/220kV海底电缆)。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用海方式合理性与否,需要考虑用海方式是否有利于维护海域基本功能,能否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水文动力环境、冲淤环境的影响、是否有利于保护和保全区域海洋生态系统等。
风机、海上升压站及海上生活平台基础,对潮流的影响仅集中在桩基附近,不会形成群桩效应,对潮流影响较小,基本不改变周围海域水动力条件,且风机墩柱之间距离较大,不影响水流在风机之间养殖区域流通。建成后风电场区及周边海域将有所淤积,除桩基附近最大淤积幅度可达1.11m之外,其余区域冲淤幅度较小。风机的建设将占用少量滩涂,但由于面积较小,风机之间仍有大面积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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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可以用于贝类以及紫菜的养殖,该工程与海域养殖区的功能在一定范围内兼容。因此,风机、海上升压站及海上生活平台采用透水构筑物的用海方式是合理的。
本项目220kV及35kV输电线路均采用海底电缆,利用海底电缆传输电的方式对海洋资源进行立体开发,充分利用了海底空间资源,对海洋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海缆用海方式合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透水构筑物和海底电缆管道用海方式有利于维护海域基本功能,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水文动力环境、冲淤环境的影响,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和保全区域海洋生态系统等。
因此,本项目用海方式合理。 3.用海面积合理性
(1)用海界定及量算的准确性 1)风电机组
风机用海面积量算根据《海籍调查规范》(HY/T 124-2009)5.4.2.5条款“电力工业用海”(f)项:“海上风力发电项目用海,单个风机塔架以塔架中心点为圆心,中心点至塔架基础最外缘点外扩50米为半径的圆为界;多个风机塔架,范围为所有单个风机所占海域范围之和”;同时依据《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6]394号)中的规定“海上风电机组用海面积为所有风电机组塔架占用海域面积之和,单个风电机组塔架用海面积一般按塔架中心点至基础外缘线点再向外扩50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计算”进行计算。
本项目48台6.3MW风机基础结构均为半径4m的单桩基础,根据风机基础平面结构断面图,风机塔架中心点至塔架基础最外缘距离为14m,外扩50m后半径为m,因此,单台风机用海面积1.2868hm2,全部48台风机的用海面积为61.76hm2。
2)海上升压站及海上生活平台
《海籍调查规范》(HY/T 124-2009)5.4.2.5条款“电力工业用海”(d)项:“引桥、平台等透水构筑物用海,以透水构筑物及其防护设施垂直投影的外缘线外扩10m距离为界”。
本项目海上升压站基础外边缘尺寸为55m×55m,海上生活平台基础外边缘尺寸为35m×35m,海上升压站与海上生活平台之间的钢结构栈桥站基础外边缘尺寸为15m×6m。由于海上升压站、海上生活平台及其之间栈桥用海,均属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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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调查规范》(HY/T 124-2009)5.4.2.5条款“电力工业用海”(d)项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范畴,本次界定和计算将海上升压站、海上生活平台及栈桥视为整体,以整体外缘线外扩10m,因此海上升压站及海上生活平台(含栈桥)的用海面积为0.8463 hm2。
3)海底电缆
根据《海籍调查规范》(HY/T 124-2009) 5.4.2.5条款“电力工业用海”(g)项:“海上风力发电使用的海底电缆,以电缆管道外缘线向两侧外扩10米距离为界。”;同时依据《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6]394号)中的规定“海底电缆用海面积按电缆外缘向两侧各外扩10m宽为界计算”进行计算。因此,本项目海底电缆的用海范围以海底电缆管线向两侧外扩10m。
当几种用海方式的用海范围发生重叠时,重叠部分应归入现行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较高的用海方式的用海范围。根据现行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透水构筑物海域使用金为1.84万/hm2年,海底电缆管道的海域使用金为0.70万/hm2年,海底电缆管道与透水构筑物用海有部分重叠,重叠部分应归入透水构筑物用海范围。因此本项目海底电缆管道与风机用海重叠部分归入风机的申请用海面积,海底电缆管道与海上升压站及海上生活平台用海重叠部分归入海上升压站及海上生活平台的申请用海面积。
本工程35kV海底电缆和220kV海底电缆长度分别为90.02km、192km,总长度为282.02km。3回220kV海底电缆之间最大间距为30m,用海面积按电缆外缘向两侧各外扩10m,为避免海域资源的浪费,从集约节约用海的角度考虑外扩之后2根电缆之间的剩余间距也计入本项目用海,同时需根据登陆单台风机的电缆根数,扣除海缆始端及终端登陆风机与海上升压站及海上生活平台外扩范围的重叠部分,经计算本工程海底电缆用海面积为619.2168hm2。
因此,本项目用海界定符合《海籍调查规范》(HY/124-2009)和《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界定方法可靠,面积量算准确。
(2)用海面积与实际需求的适宜性 1)风电机组
本项目48台风机均为6.3MW,单台风机用海面积1.2868hm2,全部48台风机的用海面积为61.76hm2。该用海面积能够满足风机及箱变以及工程建成后维护工作的用海需要,符合工程的实际用海情况,符合节约用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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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上升压站及海上生活平台
本项目海上升压站及海上生活平台(含栈桥)共申请用海0.8463hm2。升压站及生活平台平面布置合理。升压站及生活平台均采用4腿桩基导管架型式,受冲刷影响较小,冲淤变化对结构影响小。因此,海上升压站及海上生活平台用海0.8463hm2满足用海需求。
3)海底电缆
本项目风电场共设置12回35kV集电线路流至海上升压站,3回220kV海底电缆由海上升压站引出登陆后转陆上电力电缆沿规划南北大道敷设并接入陆上集控中心。35kV海底电缆和220kV海底电缆长度分别为90.02km、192km,总长度为282.02km,海底电缆用海面积为619.2168hm2。海底电缆用海布置主要是按风电机布置及线路走向划分,符合海缆用海的实际情况,满足工程实际需求。
因此,本项目用海面积符合项目的实际需求。 (3)用海面积减少的可能性
目前,我国每100MW风电场占用海域的占用面积为12.6~24km2,主要集中在15~17.5km2。本项目总装机规模302.4MW,按照我国每100MW海上风电场占用的面积12.6~24km2计算,本工程所需占用面积为37.8~72km2。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上风电场用海管理的意见》,单个海上风电场外缘包络线围成的面积原则上每10万kw控制在16km2左右,本项目风电场外缘包络线围成的面积为47.7km2。因此,本项目风电场占用的海域面积符合该意见的的要求。且47.7km2的涉海面积不宜再小,否则风电场平均尾流影响将更大,影响风电机组安全运行。
根据风电场装机规模及接入系统电压等级,升压变高压侧电压等级有10kV或35kV两种电压可供选择,设计时考虑到如采用10kV方案,则会有线路输送容量小,回路截面大,海域占用面积大的缺陷,因此,本工程机组升高电压采用35kV,其线路输送容量大、回路少、海域占用面积小。
根据海上升压站电压等级可以有220kV和110kV电压等级,两种方案均具有可行性,技术上不存在性因素。但110kV海上升压站方案需要经过三级升压,海缆回路数较多,占用海域面积大、海缆损耗大、施工周期长。因此,海上升压站电压等级采用220kV,该方案在海域占用面积、海缆损耗、施工周期方面优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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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选路由方案的综合比选过程中,也重考虑了推选的方案二路由长度比方案一少约8.83km,其损耗小,占用的海域面积小,且与大丰后期海上风电统筹规划无冲突。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设计阶段的各个环节均已考虑了尽可能减少海域使用面积的可能性,在满足工程合理合法的实际需求前提下,坚持集约、节约用海,用海范围内不存在大面积闲置预留空间,无需进一步优化和压缩。
(4)岸线占用的合理性
自然海岸线是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一片海域乃至一个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项目风电场布置于离岸55km的近海海域,风电场建设不占用岸线。海缆登陆点位于大丰竹港河口、竹港新闸以北约800m的海堤上,该段海堤岸线类型为渔业生产岸线,海缆登陆施工不会对现有海堤造成破坏。登陆点距南北两侧粉砂质淤泥岸线距离分别约4.2km、22.2km。项目建设不占用自然岸线且不会改变粉砂淤泥质岸线的自然属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用海界址界定准确,用海面积符合实际需求,符合集约、节约用海原则,无需进一步优化和压缩,且不占用自然岸线。因此项目总用海面积681.8295hm2是合理的。
4.用海期限合理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海域使用权最高年限为五十年。由《龙源江苏大丰H4#300MW海上风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知,本项目主体工程(风电机组)设计年限为25年,工程施工期为24个月。同时考虑本项目陆上集控中心拟利用龙源江苏大丰200MW海上风电项目集控中心预留生产综合楼进行扩建。所以,本项目的申请用海期限不应长于龙源江苏大丰2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的申请用海期限(2045年3月28日)。建议本项目申请用海期限27年且不超过2045年3月28日,既符合海域使用管理法,也能满足工程实际用海需求,因此,用海期限是合理的。
风电场申请用海年限到期后,如若继续申请用海,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申请用海;申请用海到期后,若停止续期,建设单位应按有关方案和规范拆除风电场的设施和建筑,并恢复风电场周围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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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结论
龙源江苏大丰H4#300MW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体现。工程的场址开发条件较好,项目用海符合现行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项目的选址、用海面积和用海期限的确定合理;项目对海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适宜;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开工前与利益相关者协调完毕;在正常运营条件下对周边海洋开发活动和海洋功能区划无重大影响。
综合分析项目用海必要性、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海域开发利用协调、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项目用海合理性等内容,只要妥善处理和协调好与周边海域利益相关者关系、落实报告提出的海域使用管理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用海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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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宗海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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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宗海界址图(风机、海上升压站及海上生活平台和风电场区内35kV海底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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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宗海界址图(220kV海底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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