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第二条 施工项目: 签订时间:
第三条 有效期限20xx年06月至20xx年06月
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三次不听从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进场需要检查是否有出产合格证,同时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臵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进场施工单。进场施工人员应挂牌施工。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11、现场工地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臵。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站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于主合同。
第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实现“品牌、特色、花园”学校这一目标,确保绿化植物不受损害,正常生长,起到美化、亮化校园和环保推辞用,对责任人明确职责,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对现有的树木、花草等精心照看,防止人为、损害;
二、定时整枝,春、夏两季半月一次,秋季一月一次确保花草美观;
三、定时锄草,春夏两季半月一次,秋季一月一次确保花草美观;
四、定时施肥,上半年二次,下半年一次,确保绿化植物不因为缺肥枯萎、死亡;
五、防止旱灾,遇到旱灾及时灌水;预防涝灾,及时排水;
六、对需要松土的植物按时松土,防止泥土板结影响植物的生长,一年至少二次;
七、对自然损害的绿化及时上报,并根据学校的安排移栽,补充等;
八、保管绿化工具,对危险物品放在安全的地方,确保安全;
九、查看绿化面积的成活率进行奖惩。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加强施工期间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尽可能减少工程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影响,确保道路施工顺利进行和该路段内的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特签订安全责任状如下:
一、甲方责任
(一)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执法职能,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行环境。
(二)指导企业安全隐患大检查,监督乙方路是交通安全责任,提高乙方安全机制运行效能。
(三)严格落实抄告制度,不定时抽查乙方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情况,督促乙方对施工作业区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不予配合的,一律联合有关部门予以告诫、通报、组织召开现场会、责令限期整改、抄报等处理。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乙方对施工路断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以下安全事项的管理:
(一)严格遵守有关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的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施工审批的有关安全要求;应承担交通设施维护责任,可以由设施公司、施工单位分解落实。
(二)建立、健全各级安全升官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安全人员,负责施工人员及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三)建立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巡查制度,组建专职巡查小组,负责施工作业区交通安全设施的巡查、维护及抢修工作,每6小时不得少于一次。乙方不得擅自迁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因施工损坏的设施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如遇恶劣天气、车辆碰撞、人为移动设施等情况造成设施破损或移位,乙方应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在发现情况或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必须完成抢修工作,并通知人反馈。
(四)施工工作必须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19)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9)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施工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导向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涉及夜间占道的施工项目必须增设照明灯和警示灯具。
(五)施工期间,必须将施工作业现场一切机械、物品应放置在施工封闭区域内和不妨碍正常交通的道路外,其任何部位不得伸出封闭区外。在封闭区内过夜的机械、物品数量、位置必须在方案中明确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但人员不得在封闭区内过夜。
(六)施工人员往返施工现场、施工车辆载人、载物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施工人员不得在封闭区域外活动,确需要横穿公路时,应观察车辆行驶情况,在确保安全辛苦下迅速通过。施工作业人员及进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的其它人员,必须遵守城市道路作业相关规定。施工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随时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
(七)施工车辆不得超载、超员、货车车厢内不得载人,作业中应开启警示灯及危险警告灯。作业车进出施工作业区应遵守确保安全的原则,从封闭车道的尾部进出,严禁随意停车、装卸物品。
(八)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令,并加强沟通。如遇突发事件、警卫任务、恶劣天气、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应服从暂停施工、恢复交通和停止施工的指令;发生各类重大伤亡交通事故或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不稳定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防止事态扩大酿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
(九)必须满足甲方其他相关安全要求。
三、施工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因违反本责任状的要求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交警大队、申请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章) 乙方 ________(章)
委托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表人: ________
二0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0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甲方):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浙江广业建设有限公司
发包人将工程项目委托承包人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期限:
3、工程地点:
二、协议内容
1、安全责任条款
承包人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标准进行安全生产:
⑴ 承包人负责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对由于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全责。
⑵ 承包人必须具备承包本工程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证书的真实有效。
⑶ 严禁承包人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工程。
⑷ 严禁承包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⑸ 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于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如因各种因素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变更时,必须向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报告,重新组织论证,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⑹ 承包人必须对全部分包人、其他分包人进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包括所有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期间如施工现场或因施工发生的责任事故,包括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由此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必须与所有分包人签订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力、义务,并监督执行。若承包人未执行此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安全管理责任和经济损失。
⑺ 承包人应承担对特殊工种证件审核不严而造成工程重大或终身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承包人如违反上述安全管理条款及各项强制标准的规定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隐患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安全管理责任和经济损失。
⑻ 承包人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对地下基础设施的勘察、保护措施,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⑼ 承包人派驻现场的项目部应遵照《生产监督管理局 11 号令》的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工程师。
⑽ 承包人必须保证所有应用在永久工程上的材料、设备、设施等产品(包含但不限于)的构造、性能符合向发包方的承诺及设计要求,同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消防、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2、安全措施条款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所适用的安全规章,并且:
⑴ 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现场人员的安全,并采取任何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在其管理的整个范围内)和工程(包括所有尚未竣工的和尚未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⑵ 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提供并保证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
⑶ 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便利,并提供保卫所必须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等。
⑷ 应根据发包人要求,依据各合同缴纳一定的安全保证金,并遵守发包人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3、安全保卫工作
承包人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施工。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随时设立和维护如下设备设施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交付后撤除。
⑴ 在现场入口的显著位臵设立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一图六版”或类似要求,内容包括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
⑵ 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足够的安全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
⑶ “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
⑷ 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
⑸ 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臵及操作说明。 ⑹ 如有条件,应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
⑺ 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 24 小时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
⑻ 一定数量的合格消火栓和手提灭火器。
⑼ 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⑽ 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⑾ 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委派一名具有合法上岗资质和有足够经验的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常驻现场,该安全员或工程师应负责组织召集和主持每周至少一次的有所有在现场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 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⑿ 对于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承包人应立即进行整改,报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的施工。否则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视情节情况,对承包人处以罚款以至停工整顿的处罚并同时抄送发包人,损失由承包人负担,发包人具有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⒀ 所有电工、架子工、电焊工、起重机司机、信号工、电梯司机、翻斗车司机、卷扬机司机、爆破工等特种工及砂浆和混凝土搅拌机、钢筋成型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技术熟练,持有临时操作证或相关证书的人员;所有工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向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出示这类证件;承包人保证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违章使用工人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⒁ 承包人应对所有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架、汽车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在使用前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检测。要保证其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所有机械设备应有安全操作防护罩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
⒂ 承包人应对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在核实后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等的要求。
⒃ 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⒄ 承包人制定的用于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的手段、措施、方法和程序等应报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备案;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
此类审核或备案不解除承包人受合同制约的任何责任;承包人还应为那些不便于人员进出的永久工程施工区设立紧急情况下逃生的疏散通道。
⒅ 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及发包人的保障
①承包人应负责和保障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免于承担因工程施工所导致的对任何人士的人身损伤或死亡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
②承包人应负责和保障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免于承担因工程施工所引致的对任何私人财产的损伤或损害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纠纷、损失、索赔或诉讼。
③承包人必须承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邻近建筑物、构件及市政管道等的日常操作所造成的影响, 负责修复工作的赔偿及负责相关法律责任。
④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时填报风险费用,承包人在合同上必须承担可能于施工时产生风险的经济责任及其它合同上的义务。
⑤如承包人或分包商雇用的工人或其它受聘于工程或与合同有关的人员身体受到任何损伤时,无论是否有申请赔偿, 承包人必须立即将事件书面通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⒆ 现场保卫和治安承包人应为施工现场的保卫提供足够的保安人员及相应的设施和措施。
①承包人应为现场提供 24 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与本工程无关的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该授权人员仅限于发包人和承包人的雇员、其分包人的雇员、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人员、设计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雇员以及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执行公务或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盗或被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等。
②承包人应始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他的雇员或工人发生任何违法、或妨害治安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公众及其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
③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现场出入制度并报发包人安全保卫部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承包人须对施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人员进出现场、生活区应有出入证,其中应包括工程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公司等内容;出入证应加盖印章和做塑封。禁止
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杜绝男女混居现象。来访人员必须凭有效理登记并经本工程人员引入。
④如果分包人/供应商,其他分包人和发包人,以及发包人雇佣的所有人员已经遵照执行了承包人有关现场保安和保卫管理的各项制度,但因承包人保安和保卫工作的不力或缺陷而给任何分包人/供应商,其他分包人以及发包人在现场的财产造成了损失,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⑤承包人须对施工及留守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消防及治安培训,并做好教育记录。
⑥承包人须规范项目管理,劳务队伍严格按使用计划进、出场,杜绝出现施工人员或施工队伍随意流窜多个工地、生活区的现象。
⑦承包人要制定施工现场、生活区突发治安案件应急方案,加强保安力量,及时制止寻衅、械斗行为,创造一个和谐环境。
⑧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保卫管理负全部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全面负责。
4、事故报告
一旦发生事故,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以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尽快向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事故的详情。此外,在发生任何死亡或重大事故时,承包人应立即用最快的可行方法通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向其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安全文明施工
⑴ 本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臵、办法的制定与实施、资料的准备等。
⑵ 承包人应充分认识本工程所处地理位臵,保证本工程的施工始终严格依照不低于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标准和规定。
6、环境保护
⑴ 承包人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依照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环保制度和措施。
⑵ 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及其它对公众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碍的后果,承包人应保证在合同期间,现场中气体散发、地面排水及排污不能超过本地区有关规定的数值。
⑶ 承包人应保证在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中不得使用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材料,施工材料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
⑷ 承包人应在其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如果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任何后果由承包人完全负责。
⑸ 承包人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排污和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
⑹ 如果竣工验收须经过空气检验测试,检验单位须是北京市质检站认可的单位,其检验结果同时提交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三、违约责任
1、 承包人违反本责任书或国家、本市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者改正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顿,且每发生一次可扣减 2 万元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管理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损失。
2、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每次酌情扣减 1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违约金。
3、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每次酌情扣减 2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违约金。
因承包人违反本协议或国家、本市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及其它一切赔偿责任及损失,并承担其它相应一切法律后果,在相应的安全事故未彻底解决完毕前,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解决完毕。
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发包人、承包人签署后生效,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属文件,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作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安全保卫部(签字): (签字)
合同经办部门(签字): 紧急联络电话:
紧急联络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成都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屋面遮阳蓬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应确保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特签订本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应做好在装修期间装修员工的治安管理工作。装修期间不得出现打架、斗殴事件以及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2、施工期间住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注意自身形象,不能大声喧哗、打闹,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事情。
3、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牌。在高架上施工应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
5、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符合安装规范,严禁私拉乱接。
6、乙方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7、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所有的装修材料应码放整齐,装修垃圾应及时清除。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安全,严禁违章施工。对施工用的脚手架和施工电器应严格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
甲方工程监管人签字:甲方工程监管人电话: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
乙方工程负责人签字:乙方工程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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