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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委托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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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委托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荷谐花园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况

  二、委托代建内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资料的移交和竣工审计结算的办理。授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20____年10月6日至20____年10月7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额:暂定(大写)伍佰柒拾万元整。待竣工审计结算后,根据本合同条款结算实际代建费用。

  五、委托代建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50万元;当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200万元,其余代建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务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背了上述条款,将按合同代建费用总额的1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委托单位(盖章):授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订立合同时间:

买卖委托合同

  二手房卖方(甲方):

  二手房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区】【县】(部位:_____)房屋类型_____结构:;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_____;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二手房买卖转让价格为(币)计___元。(大写):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

  _____天内,乙方将上述二手房买卖转让价款分____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下列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年(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二手房买卖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志:_____。

  第五条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二手房买卖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自【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属【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业主公约见附件六。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二手房买卖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二手房买卖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计算。逾期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一】【二】款内容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计算。逾期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款内容处理。

  甲方:

  乙方:

  日期:

买卖委托合同

  委托单位: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单位: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荷谐花园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况

  二、委托代建内容:___代表甲方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资料的移交和竣工审计结算的办理。授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___自20__年10月6日至20__年10月7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额:___暂定(大写)伍佰柒拾万元整。待竣工审计结算后,根据本合同条款结算实际代建费用。

  五、委托代建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50万元;当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200万元,其余代建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务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汇票方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___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背了上述条款,将按合同代建费用总额的1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委托单位(盖章):___授托单位(盖章):___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授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

  订立合同时间:___

买卖委托合同

  兹委托____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账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账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本人:     贵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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