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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租赁意向书(6篇)

来源:易妖游戏网

2024租赁意向书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商业登记号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一、 乙方有意以下列条件向甲方承租_________商铺

  1、 品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3、 意向商铺位置:第_______层第_______号铺位

  4、 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5、 租期:__________年

  6、 意向租金:___________

  二、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为租赁该铺位的认租意向金。

  三、 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上述意向商铺的权利。

  四、 甲方正式对外公开招商,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天内与甲方签署《租赁确认书》或正式《租赁合同》,_______所缴纳的认租意向金自动转为租赁定金或履约保证金;逾期则视做乙方自愿放弃优先承租该意向商铺的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理该意向商铺而无需事前知会乙方,并退还乙方已缴纳的认租意向金。

  五、 本《承租意向书》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xx年租赁意向书范文

  甲方(章):____ 乙方(章): 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传真:____

  住所地:____ 住所地: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账号:____ 账号:____

  邮政编码:____ 邮政编码: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签地点:____ 签地点:____

2024租赁意向书

  甲方:许子旺 身份证号: 乙方:周中付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鸿福加油站(许家崖村)承包。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许家崖村南210国道西旁的自有鸿福加油站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承包期限为五年。从20__年6月1日到20__年10月1日止(公历)前四个月为装修期,不计任何费用。

  三、五年租金为壹佰贰拾伍万元整,在20__年6月1日交壹佰零伍万元,剩余贰拾万元在加油站正式开张时付清(10月1日付清)。

  四、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提供加油站正常经营所需的各项证件,保证齐全有效,以及按时年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担公路开口的占道费,房产营业税及土地使用的各项费税。

  3、甲方保证加油站的水、电、路畅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4、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租赁的加油站出租或出售。

  5、经营期间如遇新增办理加油站需要的证件及各部门收取的押金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承担租前债权债务。

  2、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加油站设备的正常维修、维护,意向书到期后将加油站设备完好地交与甲方,所装修物品归甲方所有。

  3、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工商、税务、计量、安监、检机及各种证件的,年审费用和各部门的培训和罚款等。

  4、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加油站抵押担保,如须转租要经过甲方同意。

  5、租赁期内如因修路或者其它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甲方应退还乙方未营业期间的租金或延长租期。

  六、如有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违约而引起的相关费用。

  七、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责任,如火灾或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八、租赁期内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变化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经营时,该意向书无条件终止,租赁期内的费用按终止日结算,多退少补。

  九、本意向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意向书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年6月1日

2024租赁意向书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通讯及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

  传真: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租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南阳市【溧河物流园】(下称“项目”)仓储的相关事宜,签订本《租赁意向书》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仓储概况

  乙方拟承租仓储位于本项目),租赁仓储的租用面积为 平方米(租赁仓储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意向书附件,最终确定面积将以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的实测数据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2.1

  2.2 租赁期限为年 。 乙方租赁仓储的用途为,品牌为 ,乙方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或变更、增加经营的品牌的,均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时间

  3.1 (1)租赁仓储的固定租金(不含物业费):

  第一年为人民币/平方米(租用面积)/天

  第二年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租用面积)/天

  第三年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租用面积)/天

  (2)租赁仓储的提成租金为,两者取其高。

  3.2 仓储租金和物业费由乙方按每年一次预付给甲方。乙方应于签订

  正式《租赁合同》之日支付首期一年租金。以后每年提前一个月在不晚于当月25日预付下一年的租金及物业费。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4.1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符合普通通用仓库条件的库房,并负责提供仓库安全保卫工作。

  4.2 甲方保证提供的仓库及消防设施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确保仓库的正常安全作业。

  4.3 甲方负责提供的仓库现有设施、照明设备,并负责仓库设施的正常维修,方便合理使用。

  4.4 甲方为乙方提供220v电源和长途电话一部,为保证乙方微机系统正常使用,(专用电话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5 甲方需提供叉车、托盘设备为乙方进行产品装卸作业,并负责对设备维修及保养,以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

  4.6 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仓库内乙方的产品作为甲方债务或其他纠纷抵押用途。违者无效并据实赔偿。

  4.7 甲方负责仓库设施的投保。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5.1 乙方严禁在租用的仓库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危险品,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5.2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和甲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增设用电设备。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等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配合整改。否则甲方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5.3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仓库,仅供乙方仓储管理使用,不得转作他人使用,不得用作抵押和非法活动。

  5.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仓库用途和对仓库进行改造。

  5.5 库内货物及物品由乙方自行投保。

  第六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 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部分或者立即免除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七条 终止合同

  合同到期不续签或其他原因中途要终止合同,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对方不得拒绝。

  第 承租履约保证金

  8.1 为了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保证乙方经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其金额相当于乙方租赁房屋租赁期限内最后一个租约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 。

  8.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履约保证金不抵作租赁期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和返还,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九条 有效期

  9.1 本意向书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七(7)天。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乙方应与甲方协商并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乙方应同甲方在签署《租赁合同》之日起十五(15)天内完成收楼手续。

  9.2 如乙方未在有效期内与甲方协商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则有效期届满,甲方有权没收诚意金,本意向书终止。同时,甲方有权将租赁仓储出租给第三人。

  9.3 如在有效期内,双方签署了正式的《租赁合同》,则自《租赁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本意向书自动失效。

  第十条 签订《租赁合同》的诚意金

  10.1 双方约定,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一(1)个月租金的人民币 作为诚意金。

  10.2 双方约定,乙方在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三(3)日内仍未向甲方支付上述诚意金的,则本意向书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将租赁仓储另行出租。

  10.3 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如乙方未能同甲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诚意金。

  10.4 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如甲方在未得到乙方放弃租赁的明示确认情况下擅自将租赁仓储另行出租的,则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诚意金。

  10.5 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乙方已支付的诚意金即转为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及其后的十二(12)个月内,甲、乙双方负有对本意向书内容保密的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意向书条款之内容。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12.1 双方约定,本意向书签订之后,乙方应以乙方自己的名义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

  12.2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后,乙方不得将租赁仓储分租或转租。

  第十三条 通知

  因履行本意向书发出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均以本意向书首页所示通讯资料(包括地址、传真、邮政编码)为准。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前述通讯资料发生变化,应于前述通讯资料变化的三(3)天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据上述通讯资料发出的书面文件视为履行了本意向书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4.1 本意向书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区(不包括、澳门和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4.2 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均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租赁仓储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5.1 本意向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支付全部诚意金之日起生效。

  15.2 本意向书一式肆(4)份,甲乙双方各执贰(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1)租赁仓储的具体位置及范围示意图。

  (2)乙方营业证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024租赁意向书

  甲方:武陵区长沙镇 法定代表人:123 乙方:湖南康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321 现就乙方在武陵区长沙镇万江村投资旅游村整体开发项目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意向书,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意向及发展

  (一)乙方意向

  湖南康裕投资有限公司拟在武陵区长沙镇夭庄村投资旅游村整体开发项目,拟成立旅游公司。

  (二)乙方发展计划

  1、拟成立的公司其经营范围是:项目一是以子午河和汉江引汉济渭工程为依托,带动泛舟、漂流、攀岩、探险、农家乐、古道遗迹、科考等一系列旅游观光服务。

  2、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

  3、建设内容:一期工程投资后,基础设施初步建成,形成旅游接待能力,可以日接待137人;二期工程,酒店及附属设施初步形成,旅游观光设施基本到位后,达到日接待400人的能力。

  4、项目产出规模:一期工程完成后,年产值达到1750万元,年创税194万元,安置就业人员150人;全部建成后,年产值达到5250万元,年创税632万元,安置人员300人。

  5、建设总工期:

  6、其它投资情况按乙方提供的项目投资计划书准。

  二、甲方的要求和条件

  (一)乙方拟成立的公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法定地址在武陵区区域内,依法进行工商登记的核算的企业法人;

  2、依法缴交各项税费。

  3、其他要求。

  (二)按时完成本意向计划书规定的各项内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处理,征地协调;

  2、甲方负责将水、电、路通至乙方项目实施地块。

  3、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代办服务,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及负责相关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规范经营行为,服从当地主管部门的管理;按时上报企业财务报表;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提供各种资料。

  2、按甲方需要,及时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证照。

  五、违约责任

  本意向书签字生效后。双方不得违反各项条款,如因性原因造成违约,由双方自行协商;其他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六、未尽事宜本着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意向条款。

  七、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县招商局一份。

  甲方(签章) 代表:

  乙方(签章) 代表:

  ----年--月--日

2024租赁意向书

  加油站租赁意向书

  意向书编号:

  甲方(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意向书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 甲方加油站事宜达成如下意向书:

  第一条 租赁标的物

  本意向书租赁的标的物为甲方所有的 [ ] 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全部资产、场地、及其经营权,该加油站坐落于

  [ ](县、区) [ ] ,具体情况为:

  1、土地情况。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所有权状况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 】;土地使用权人为 。

  在本意向书签订之前,甲方须提供土地所属方出具的“同意加油站租赁及所占用土地转租意见书”。

  2、房屋情况。房屋共 间, 平方米;登记机关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3、该站共有加油机 台,加油 支;油罐 立方。

  4、其他财产和附属设施见《加油站财产清单》。(《加油站财产清单》为本意向书附件)

  5、特殊需要记载的财产情况:

  6、现经营手续以实际办理的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计20xx年,从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用途

  加油站经营、成品油销售、非油品销售以及其他在乙方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和为经营而进行的管理活 动。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加油站的租金为20xx年共计 万元,折合年租金为 万元( )。该租金税费由乙方支付。如本意向书为加油站的转租,则本意向书还包括甲方向原出租方缴纳的租金等。

  租金付款以下列方式执行:

  1、租金分三次付完,第一次支付年月至月共计20xx年的租金,共计 万元,第二次支付年月至年月共计5年的租金万元,第三次支付年月至年月共计5年的租金万元,且第一个5年和第2个5年的租金按年租金的5%递增。

  2、支付方式:转帐

  如果因甲方债务等原因,人民责成乙方协助执行,乙方交给人民的款项,视为已经向甲方依约支付。

  第五条 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由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的供电水计量设施。水电费由乙方交付,水电费的基数以水电表记载的经双方核实并签 字盖章认可后的数字为准。

  应当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项及因甲方出租加油站可能产生的土地合法化或者其他方面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应当自行按照土地管理法律的要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变更手续,,乙方配合的,由此产 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因为甲方怠于履行法定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 当予以赔偿并相应延长租赁期。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声明并承诺如下:

  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出租本意向书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资格。出租该加油站的行为如果需要股东或董事会批准,已经得到股东或董事会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 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意向书的附件。

  2、甲方对出租的本意向书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对于出租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已经获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3、出租的本意向书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未设臵抵押 权、典权以及其他形式的物权。

  4、出租的本意向书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没有司法机 关、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房地产权利的。

  5、如果出租的本意向书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为甲方与其他人的共有财产,则甲方出租该不动产的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意向书的附件。乙方向甲方交付价款,视为向该不动产所有的权利人交付价款。甲方保证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授权,由其代为受领价款。甲方保证该书面授权的真实性,并且将该书面授权 作为意向书附件。

  6、出租的本意向书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系合法建筑,已经获得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出租的本意向书

  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卫生、市容、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如果出租的本意向书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因甲方的原因而被罚款,甲方承担交付罚款的义务,并且有义务使出租的本意向书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免于以后被处 罚。

  7、甲方保证出租的本意向书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规定,并且符合加油站营业的安全要求。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2024租赁意向书

  致:(以下简称“出租方”)

  由:(以下简称“承租方”)

  居间方:上海优嘉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现谨按下列条款,向贵司提出要约出租位于中国上海市路号层单元之物业,但是租赁物业及一切租赁的条款应以正式合同为准及视情况而定:

  1、租赁物业

  上海市路号,第层单元。(以下简称“该物业”)

  2、租用面积

  租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3、租赁用途

  该物业只限于用途。

  4、租金

  该物业的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即每平方米租用面积每日人民币元),其中不包括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付款方式和正式租赁合同

  押金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总和。租金为每个月租一次支付,其中,相当于个月租金总和的保证金,承租方须于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时向出租方支付。

  6、管理费

  该物业的管理费为每月人民币元(即每平方米租用面积每月人民币元)。承租方须按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

  7、租赁期限

  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满后根据当时市场情况另行商议。

  8、装修免租期

  交付日为年月日。出租方提供个月装修期(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装修期内,承租方无须缴纳租金,但仍应承担管理费及其他使用该物业发生的相关费用。

  9、交房标准

  该物业交付时须具备。

  租赁期间,使用该物业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延时空调及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除出租方在租赁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承租方转租外,承租方不得转让、分租或转租该物业或其任何部分或该物业之任何权益予任何其它第三人。

  本租赁意向书取代任何过往之双方在谈判中声称、承诺及协议。

  如果贵司同意接受本租赁意向书的各项条款并出租该物业,请贵司于本函签字盖章,并于年月日前掷还本司。否则,本函所提出的要约及上诉条款将自动终止。

  出租方代表签署: 承租方代表签署:

  公司名称(盖章): 公司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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