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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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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合同

  本投资入股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因企业发展,对公司拟进行股权优化,并同意乙方向甲方入注资本。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公司入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定义和解释

  1、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定义,否则本协议所述术语具有其在合同法中所述的含义。

  2、标题

  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之用,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3、提及

  本协议中提及中国的法律时应包括届时有效的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人民的司法解释和中国有关机关(包括机关和地方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及法律时应解释为对那些分别经不时修订或变更的规定的提及。对本协议的提

  及应解释为包括可能经修订、变更或更新之后的有关协议。

  二、新增股东

  1、甲方决议决定吸收乙方参股经营且经乙方同意,由乙方公司%的股权。

  2、经甲乙双方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本条第1款中确定的股权认购价为人民币万元。

  3、出资时间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60工作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户名:

  帐号:

  5、乙方取得股东资格后,甲方应予以办理本次投资入股后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成为股东后,不论项目公司如何架构及命名或成立多家关联项目公司,乙方都是整个项目的股东,并享受项目组总和的权益。

  2、针对甲方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乙方如发现可疑之处,即可查阅甲方相关账薄,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状况。

  3、乙方损益应按照以上约定的股份权益比例分担。自获得股东资格第年期年终日进行分红。(乙方获得股东资格后年年终日为第1年期)项目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十工作日日内由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代扣所得税)。

  4、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

  的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或。

  5、乙方保证其依据本协议认购相应甲方股权的投资款来源合法,并且其有足够的能力依据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向甲方及时支付投资款。

  6、乙方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其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其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发展项目公司目前经营的全部业务,及全部债务。

  2、甲方决定公司最终的经营范围,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确定。

  3、甲方可根据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国家法律、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方式多次募集发展资金。

  4、甲方保证是按中国法律注册、合法存续并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5、甲方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书面告知乙方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定前所发生的任何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益,甲方仍有义务书面告之乙方。

  6、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交了截至年终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正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并保证不得对乙方股东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五、资金的投向和使用

  1、本次入资用于公司的全面发展。

  2、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甲方股东授权领导管理人员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

  六、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

  入资后,甲方与乙方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执行董事

  公司的所有事务,由甲方股东推选的执行董事执行。

  3、管理人员

  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任免或依据甲方股东会决议任免。非主要职位的管理人员有执行董事任免。

  七、退出清算

  自本协议生效起一年内,乙方股东可以任意退出。乙方需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全额现金支付返还投资的本金,约定无利息。一年之后,甲方不承担非员工股东保本约定,风险自负;甲方予以员工乙方股东任何时候保本退出的权利,约定无利息。

  八、保密

  鉴于本协议项下交易涉及双方商业秘密,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协议有关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及任何一方聘请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及服务机构外,未经对方许可,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九、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有关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三十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3、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

  在对争议进行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其它

  1、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系甲方向特定对象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集资,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转让甲方项目公司的权益。向大型机构投资者私募后,项目公司将转变为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众公司,乙方可在甲方内部股东之间进行权益转让,并经董事会书面同意。公开上市后,乙方股权转让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址:

  年月日

入股合同

  在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协议:

  甲方(煤名):乙方(签名):

  一、合作方式,投资生产经营;

  二、甲方负责范围:

  1、办理煤矿所具备的安全生产各种证件及各部门相关费用。

  2、协调处理矿群关系及相关费用

  3、负责完成规定矿井技改范围的一切工程(含井下机电硐室、水仓泵房的配电设备,大泵装备等)。

  4、办理炸材审证件并负责购置到矿上。

  5、煤矿五职矿长,平地监控室的人员配备和费用。各特殊岗位人员的上岗培训及费用。

  6、属于井下安全生产的要求监控探头等。

  7、负责职工交纳保险金

  8、碴巷在五米以下属于乙方负责,五米以上全部由甲方负责费用。

  9、负责上级各部门检查招待费用。

  10、因国家性3天以内(含3天)者,乙方自行解决,超过3天以上者,由甲方负责每人每天解决生活费30元(按正常下井人数),乙方听从甲方安排,需要放假时,不再负担生活费。

  三、乙方负责范围:

  1煤矿平地井下巷道管理及各系统人员的组织配备人员(井口工、充灯房、澡塘)。

  2、添配井下生产过程中所需用的'各种设备(皮带运输机、刮板机、电缆、小水泵等)

  3、购置井下所需用的各种支护材料(工字钢、液压支柱、U型钢、坑木等)承担炸材费用。必须有正规,验收入账。

  4、交纳煤矿用电费用,支付安排人员工资。

  四、产煤核定及结款方法

  1、每天扣老君爷煤一吨。

  2、核定产量按甲方每天销售原煤数量做到日清月结,次月十日前矿方必须把上月所产煤结款额,全部结清。如果清不了款,低于市场吨煤价格元,所欠款项清完后矿上才有权销售。

  3、经双方协商甲方支付每吨元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则程》及相关法规,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和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发生人员工伤事故及事故关联费用,乙方承担,甲方承担。元(含十万元)以下的事故及工伤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若发生亡故封顶万元,乙方,甲方。

  5、乙方必须配合上级各部门安检及指导工作,如检查出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及时整改到位,否则按规定罚款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甲方需转让或转卖,甲方必须按原价赔偿乙方所有投资和损失(包括巷道支护、电器设施等)正常协议期满,若已方设备折旧由双方协商作价交于甲方。

  六、乙方进矿需要向甲方交付风险抵押金(元)协议期满后无争议,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七、协议期限暂定年合作到期后需要延续或更新合作,在同等条件下原合作者优先。

  八、协议生效后,双方必须按照本协议各项条款,严格执行信守本协议。若出现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违约金(元整)。

  九、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此协议一式三份,由法人签字盖公司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公正人(签字):

  乙方(签字):

  二0一年月日

入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技术出资的形式入股省(市)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公司)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的产品技术和专利,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乙公司。第二条:甲方目前已拥有商标及技术专利状态描述;乙方现有的无形资产及产品项目描述。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以上管理、技术、市场和品牌的总价值人民币为(大写)万元。甲方技术入股后,取得公司百分之的股份,余下百分之的股份由乙方占有。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第五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第七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九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公司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约定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万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甲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公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甲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乙方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责。甲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甲方(包括甲方的直系亲属,下同)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5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甲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甲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5、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6、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协议签订五年后,甲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所有权利,并享有月薪X万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乙方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

  3、乙方每年定期向甲方公布一次财务账目,并应甲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乙方遵照法律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其支付形式以次年的月日前现金支付。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亏损的,甲乙双方按照股权的比例承担出资。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产品研发与乙方提供所有运作资金支持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①乙方或甲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③在未经公司同意状况下,甲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者停止技术研发的;

  2、违约处理:

  ①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构成对公司侵权的,公司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30%追究责任。

  ②甲方入股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甲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乙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万元违约金。第十四条:知识产权

  甲方在合作期间以及退出合作后年内,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等均属于公司职务成果或

  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进行研发的,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第十五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公司章程》以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一同生效,《公司章程》约定不同于本协议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年月日签订日:年月日

入股合同

  入股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 股。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填黄谷、玉米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如果原来约定以第1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甲方要求变更为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乙方应当同意,并参照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

  四、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 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8.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股权证明书,并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红利。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9. 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约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支付股权红利的。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 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判决。

  十、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签约日期:

  鉴证意见: 鉴证人: 负责人:

  鉴证单位: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签章) 年 月 住址: 日

入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二、入股方式:

  乙方以现金股/技术股方式入股。

  三、入股金额:

  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计( )股;技术股折合人民币( ) 元,计( ) 股。

  四、入股金资产计算:

  按人民币( ) 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

  甲方占( ) 股,乙方( )占股。

  五、分红:

  1、每月( )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2、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六、退股、中途退股:

  1、乙方技术股属虚拟财产,不参与退股计算;

  2、由于本协议是资金入股合作,所有权在甲方,为防不测在企业无法正常运转情况下,为了保证乙方投入股金不受影响,以甲方( )作为乙方投资风险保证金( )折旧后折价给乙方予以赔偿( )元的入股金。

  3、公司处于盈利状况时,乙方按以下方式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现金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现金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日)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现金股股数退还。

  七、纯利润:

  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八、其他:

  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 )区域内做任何营利性投资。

  2、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 )。

  3、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4、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分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应。 双方方式争议可在人民诉讼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解决。

  十二、补充内容:

  甲 方: 乙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盖章或按印)(盖章或按印)

  签 约 日: 签 约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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