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合同
甲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证号:_____
乙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证号:_____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册资本: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0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元
(1)甲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50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入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二、入股方式:
乙方以现金股/技术股方式入股。
三、入股金额:
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计( )股;技术股折合人民币( ) 元,计( ) 股。
四、入股金资产计算:
按人民币( ) 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
甲方占( ) 股,乙方( )占股。
五、分红:
1、每月( )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2、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六、退股、中途退股:
1、乙方技术股属虚拟财产,不参与退股计算;
2、由于本协议是资金入股合作,所有权在甲方,为防不测在企业无法正常运转情况下,为了保证乙方投入股金不受影响,以甲方( )作为乙方投资风险保证金( )折旧后折价给乙方予以赔偿( )元的入股金。
3、公司处于盈利状况时,乙方按以下方式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现金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现金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日)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现金股股数退还。
七、纯利润:
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八、其他:
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 )区域内做任何营利性投资。
2、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 )。
3、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4、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分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应。 双方方式争议可在人民诉讼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解决。
十二、补充内容:
甲 方: 乙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盖章或按印)(盖章或按印)
签 约 日: 签 约 日:
入股合同
本投资入股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鉴于:
甲方因企业发展,针对项目公司拟进行股权优化,并同意乙方向甲方入注资本。甲方原股东同意对其股权进行调整,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股东所认缴出资股份的认购优先权。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入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定义,否则本协议所述术语具有其在合同法中所述的含义。
(2)标题
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之用,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3)提及
本协议中提及中国的法律时应包括届时有效的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人民的司法解释和中国有关机关(包括机关和地方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及法律时应解释为对那些分别经不时修订或变更的规定的提及。对本协议的提及应解释为包括可能经修订、变更或更新之后的有关协议。
第二条新增股东
(1)甲方原股东决议,决定吸收乙方参股经营且经乙方同意,由乙方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
(2)经甲乙双方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本条第1款中确定的股权认购价为人民币万元。
(3)出资时间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60工作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5)股东资格取得
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全额认购金后,按照本条第2条所列金额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将乙方列入股东名册。新增股东在股东名册登记后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6)乙方按本条第5款取得股东资格后,甲方应予以办理本次投资入股后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成为股东后,不论项目公司如何架构及命名或成立多家关联项目公司,乙方都是整个项目的股东,并享受项目组总和的权益。
(2)针对甲方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乙方如发现可疑之处,即可查阅甲方相关账薄,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状况。
(3)乙方损益应按照以上约定的股份权益比例分担。自获得股东资格第年期年终日进行分红。
(乙方获得股东资格后年年终日为第1年期)项目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十工作日日内由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代扣所得税)
(4)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或。
(5)乙方保证其依据本协议认购相应甲方股权的投资款来源合法,并且其有足够的能力依据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向甲方及时支付投资款。
(6)乙方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其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其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发展项目公司目前经营的全部业务,及全部债务。
(2)甲方决定公司最终的经营范围,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确定。
(3)甲方可根据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国家法律、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方式多次募集发展资金。
(4)甲方保证是按中国法律注册、合法存续并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5)甲方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书面告知乙方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定前所发生的任何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益,甲方仍有义务书面告之乙方。
(6)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交了截至年终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正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并保证不得对乙方股东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第五条资金的投向和使用
(1)本次入资用于公司的全面发展。
(2)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甲方股东授权领导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
入资后,甲方与乙方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执行董事
公司的所有事务,由甲方股东推选的`执行董事执行。
(3)管理人员
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任免或依据甲方股东会决议任免。非主要职位的管理人员有执行董事任免。
第七条退出清算
自本协议生效起一年内,乙方股东可以任意退出。乙方需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全额现金支付返还投资的本金,约定无利息。一年之后,甲方不承担非员工股东保本约定,风险自负;甲方予以员工乙方股东任何时候保本退出的权利,约定无利息。
第九条保密
鉴于本协议项下交易涉及双方商业秘密,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协议有关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及任何一方聘请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及服务机构外,未经对方许可,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有关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
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3)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
在对争议进行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四条其它
(1)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系甲方向特定对象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集资,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转让甲方项目公司的权益。向大型机构投资者私募后,项目公司将转变为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众公司,乙方可在甲方内部股东之间进行权益转让,并经董事会书面同意。公开上市后,乙方股权转让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