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依据《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fei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罪。
挪用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tu刑或者ju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tu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tu刑或者无期tu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关于挪用的数额,依据《人民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
1.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进行fei法活动的;
2.挪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注意,各省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zui高人民备案。
在具体案件中,相关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数额、行为和主观故意等因素,来评估是否构成挪用罪并决定是否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