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身份证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各派出所(和平区、沈河区、沈北新区、铁西区、法库县、康平县、辽中县、新民市、棋盘山、经济开发区、苏家屯区、于洪区、浑南区、皇姑区、大东区)均可办理,周一至周五8:30-16:30。注意:首次办理应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法律分析
地点:各派出所均可办理,如和平分局集贤派出所:和平区南八马路58号;沈河分局万莲派出所:沈河区先农坛路17巷21号;沈北新区分局道义派出所:沈北新区沈北路6号;铁西分局霁虹派出所:铁西区兴华北街3号等;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注意:首次办理应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沈阳身份证办理地点:
和平区
沈河区
沈北新区
铁西区
法库县
康平县
辽中县
新民市
棋盘山
经济开发区
苏家屯区
于洪区
浑南区
皇姑区
大东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6:30。
拓展延伸
沈阳市身份证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办理沈阳市身份证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首先,前往当地派出所或办理身份证业务,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照片等相关材料。接受工作人员的指导,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然后,进行现场照相和指纹采集。办理期间,注意保持良好的秩序和礼貌,遵守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时间通常在数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在办理地点查询具体办理进度。办理完成后,领取身份证并核对信息的准确性。注意事项包括保管好身份证、避免损坏、遗失或盗用,及时办理变更、补办等手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身份证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结语
沈阳市身份证办理地点遍布各派出所,包括和平区、沈河区、沈北新区、铁西区等多个地点。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8:30-16:30。首次办理需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身份证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包括携带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现场照相和指纹采集等。办理期间请保持秩序和礼貌,遵守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完成后,请核对身份证信息的准确性,并妥善保管,避免损坏、遗失或盗用。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身份证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