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的处理制度1.法规或有明文规定的要按照规定严格执行;
法规或没有明确规定,应遵循法规的原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予以公正处理。
2. 保安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物业纠纷。
3. 维护合法的业主团体自治规约的效力,即只要业主团体组织形成的代表其共同意志的业主公约和管理规约内容不与法律规范相抵触,就具有度制理处的纷纠业物纪律约束力,应予以支持和维护、贯彻执行。
4. 只要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是产权或债权的合法拥有人并经查证属实,就该加以确认和给予法律保护。
5.着重弄清楚和确认纠纷当事人双方各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区分违反义务责任的主次,秉承公平、正义与合理的精神,遵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来对纠纷当事人的利益增损关系予以平衡。
6.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建议当事人顾全大局,告知个人利益要服从公共利益,不破坏业主团体自治事业和妨碍物业管理公司合法行使管理权,确保社会公益优先实现和维持社会安定。
7. 严格执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从实际出发,尊重事实,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精神,对纠纷依法予以纠正。
不论是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还是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都要按以上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