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欠款已经还款完毕,就应该撤诉。
没有撤诉就有问题存在才需要开庭,不去放弃了答辩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