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职工都是终止 劳动关系 的手段。但它 们分属于两种不同的劳动管理制度。 解除合同 和辞退职工 是有区别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履行合同的一种行为,通过 解除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关系,反映了劳动者和单位双方的 意愿;辞退职 工则是用行政手段根据单位一方的意愿终 止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命令的性质。目前,辞退限于违纪 职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