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责后对方不配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处理该事故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的,可以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给肇事方,然后到起诉,等判决后如果胜诉了,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来执行对方的财产赔偿自己的损失。若有责任的一方不予配合处理及不赔偿的,车主尽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报警,由交警部门立案,调取路面监控,通知对方前来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理赔。若对方仍不配合的,可向起诉,可以要求对方立即赔偿相应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