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赔偿义务人根据受害者出具的伤残等级鉴定报告来赔偿受害者。受害者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法规,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可以要求的赔偿有;1. 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和后续康复期间的治疗费用。2. 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残疾赔偿金和残疾生活辅助费用。3. 受害者伤残等级鉴定费用。4. 误工费。5.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害人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被抚养人费用的时候,需要证明自己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证明,并且家庭困难。且被扶养人未满16周岁。)七级伤残的赔偿标准1. 根据受害者户籍所在地的上一年度的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一次性赔偿给受害者(以12个月为计算)。七级赔偿的计算公式交通事故7级赔偿金,根据受害则的户籍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乘40%的残疾数乘赔偿的年限。(列如某城镇居民上一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万元,某农村居民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万元,假如受害者是农村户口,那么计算的公式为1万元乘20年乘40%的伤残金。假如受害者是城市户口,那么计算的公式为2万元乘20年乘40%的伤残金)伤残等级赔偿也有年龄的,受害者在60岁以下的,自伤残之日起是按照20年来计算。60岁以上的受害者,年龄每增加一岁,赔偿的年限减少一年。受害者在75周岁以上的,以5年来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精神抚慰金3,另外交通事故赔偿除了伤残补助金以外,还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3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